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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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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  油
  【改革开放30年粮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增产丰收,国家粮食形势好转,促进粮食管理机构、粮食流通体制和粮食企业不断改革。1979年起,开展议购议销业务。1981年,漠河、塔河、呼玛三县,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和十八站、阿木尔、图强三个林业局建粮食局;全区先后建正规化中小粮库15个,年均储存粮食 7万吨;全区设粮站(店)90个,供应人口40万人。先后建加区制米厂、加区制油厂、大杨树制粉厂、松岭制米厂、新林制米厂、塔河制粉厂、呼玛粮油加工厂共7家加工企业,年加工约3万吨。1983年 1月,允许多渠道经营农民完成统购任务后的产品,地区成立粮油贸易公司和议价粮油经销部,各县区相继成立议价粮油经营机构,各库、厂、店、所(站)随之开展粮油议价业务。粮食放销后,个体粮店逐渐增多。1994年3月,加强国有粮食商业主渠道作用,落实中央 “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精神,行署与各县区签订粮食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全区粮食购、销、调、经营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对独立核算的78家企业进行改制,其中,实行集体和个人承包31家,实行股份合作经营27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20家。1996年初,行署下发《大兴安岭地区粮食市场管理办法》,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改革粮食管理机构, 3月,行署将三县四区三局粮食系统的人事、财务、粮食等管理权限划归到当地县区政府和林业局,行署粮食局为全区粮食系统的行业指导部门。是年,全区个体粮店发展到 256家。199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精减机构和富余人员,除保留 13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0家盐业公司和5家军粮供应站外,其他企业关停或转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给予企业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实现企业性质与职工身份的两个转变。实行政企分开、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挂帐分开。完善价格体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全区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小麦7.519吨。1999年,收购定购粮2.611吨,保护价粮31.543吨,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实行顺价销售,以行署名义将省下达的 2万吨销售包干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是年,顺价销售粮食22.049吨。2004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从大连引资 200万元,在塔河建立林木加工企业永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年,加强粮食流通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服务工作。2008年,大兴安岭地区有耕地 150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约116万亩,粮食总产量在 155 000吨左右,其中,小麦20 000吨,大豆120 000吨,杂粮15 000吨。商品量约121 000吨,其中,小麦11 000吨,大豆100 000吨,杂粮10 000吨。全区有加工企业9户,年加工能力103 400吨,其中,小麦13 000吨,水稻15 000吨,大豆75 400吨。
  【综 述】 2008年,全区粮食系统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点在“加强管理、扩大经营、增加储备、发展产业、关注民生”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年完成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00万元,增加标准仓容3万吨;落实军粮站维修改造资金121万元,军粮亏损补贴53万元;争取烘干塔补助资金56万元,中央储备大豆任务2.27万吨。全社会粮食收购完成3.07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 2.25万吨,占全社会收购量73%;全社会粮食企业销售总量完成6.02万吨,其中,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销售量2.5万吨,占全社会粮食企业销售总量41%;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2万元,超额完成省粮食局下达的经济指标。  
  【基础设施建设】 筹措资金 1100万元,在岭南粮库和大杨树粮库新建国家标准平房仓3栋7240平方米,增加国家标准仓容3万吨。为实现粮食过腹增值,筹集资金530万元,其中,地区财政粮食风险基金投资241万元,企业自筹289万元,筹建年产3万吨国有控股面粉加工厂。  
  【争取政策资金】 落实全区军粮站维修改造资金121万元,军粮亏损补贴 53万元。争取烘干塔补助资金56万元。上报仓储、物流、烘干塔、面粉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概算资金8480万元,4个项目被列为重点项目,增加中央储备大豆任务 2.27万吨。经省中储粮公司和省粮食局同意,将呼玛、塔河两县粮库增设为临时承储库点。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化管理】 落实《2008年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参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化管理评分表,做好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11月下旬,对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评比,80%骨干企业达到优秀等级, 实现省局提出的骨干企业三分之二达到规范化管理的标准目标。  
  【粮食市场监管】 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引导、支持多种经济成分经营主体进入粮食交易市场,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对申请粮食收购许可的经营业户做好服务,全区地、县两级办结粮食收购许可29例。  
  【粮食收购】 全区全社会粮食收购3.07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2.25万吨。按照省粮食局下达的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占全社会粮食企业销售总量41%,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量占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销售量96%,超额完成省粮食局下达的计划指标。  
  【粮食产业发展】 岭南粮库和大杨树粮库被省局定为区域性龙头企业,确定销售指标3000万元。全年完成3500万元,其中,岭南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完成1000万元,大杨树粮库完成2500万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招商引资1000万元,其中,引进项目资金 460万元,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200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0万元)招商引资指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实现利润2万元。  
  【军粮供应】 执行军粮供应政策,确保军粮质量;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扑火非常时期的军粮供应;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军粮采购成本继续处于全省最低位。地区粮食局被省局评为军粮供应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军粮供应工作会议上以课件形式介绍经验,主管局长、军粮办主任被省局直接定为军粮供应工作先进个人,全区5家军粮站有 2家被评为先进集体,2家军粮站长被评为军粮供应工作先进个人。  
  【价格预警机制】 常年坚持价格监测,每周向省局上报价格信息。2008年豆油价格涨幅超过规定幅度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管副专员直接参与安排专项资金,区外调入豆油,豆油价格在较短时间内趋于稳定。设立粮油价格和粮食政策咨询热线,免费为粮油经营业户提供粮油价格信息。在龙粮网发布大兴安岭粮油信息,让外地客商了解大兴安岭商情。  
  【盐政管理】 全年查获涉盐违法案件3起,没收违法盐产品250公斤。省局抽样检查认定,大兴安岭地区碘盐覆盖率98%以上,食用碘盐合格率100%。         (郝莉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