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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征管

地税征管

地税征管



  【改革开放30年地税征管】 1994年全区地税系统组建起,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强化税收稽查,地方税收收入稳步增长。1995年,加区局和新林区局进行征管改革试点后,把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建立统一个人所得税;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组成;开收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遗产与赠予税。全区推行征、管、查互相制约、专业管理的体制。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投入硬件和软件开发专项资金300万元,全区建成 13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电脑办税。加强部门风纪建设,1997年起,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转岗, 7名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班子。1999年起,各级税务机关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办税杠杆作用,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西部开发、下岗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乡镇企业、壮大第三产业、鼓励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大量工作;为招商引资企业和下岗职工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年底,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600万元,地区局和县、区局建成机房 8个,局域网8个,全部连通省广域网,网上有工作站86台,初步实现自动化。2003年 5月,全区实现“税银”联网,纳税人可以采用电话和网上报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申报缴税。是年,进一步规范稽查程序,按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建立两套标准稽查文书式样,按式样进行稽查文书制作考核,稽查文书做到语言内容、法律条文、程序日期、环境衔接四规范。通过稽查文书任务量化、时间量化,纠正交表不及时、积压未查户、积压已查户不报表问题。2006年,制定《税收案例分析会制度》,地局每季召开一次,县、区局每月召开一次,由税收和稽查人员参加的税收案例分析会,提高稽查干部水平和稽查工作质量。加格达奇区地税局由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处级,漠河撤并 8个税务所。5月,加区个体征收移交到工商银行,由银行代收代缴。 是年,实行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征管模式。年底,全区地税系统内网络完成并行机更新和设备调配,搭载历史数据查询系统和网络监控系统,添置系统硬件过滤网关和硬件防火墙,全区11个征收网点升级为2M带宽专用数据电路,2007年1月开通。1月 7日前,完成新版税收管理软件更新,下半年进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11月开通。是年,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信息整合、执行监督三个环节,突出抓好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2008年,建立健全以处罚率、查补税款入库率、选定准确率、查实率、查结率等为指标的税务稽查考核体系。1994年到2008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24.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7亿元,社会保险费征缴11.6亿元。
  【综 述】 2008年,全区地税系统突出管理主线,坚持“巩固、扩展、提高”六字方针,强化税费收入,监控重点税源,推进政策增收,开展欠税清缴,加强社保费清缴。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营运车辆和土地增值税“六业一税”管理。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实现稽查收入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是全省四个提前完成“稽查三项指标”单位之一。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开发“联动机制管理系统”软件。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政策管理水平,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文明科股室评选方案》, 1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只有4个单位获此荣誉)。全年组织税费收入79 599万元,同比增长23%,增收14 88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 110万元,同比增长25.4%,增收 4279万元;社保费收入完成56 457万元,同比增长19.6%,增收9255万元;征收教育费附加等规费收入 1642万元,同比增长142.4%;征收工会经费390万元。
  【组织税费收入措施】 监控重点税源,改进监控手段;开展税收分析。利用税收分析管理平台,从数据比对分析入手,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和增减变化情况,强化税源管理;推进政策增收工作。按照规定调整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单位定额,根据大兴安岭政企合一特殊性,制定土地使用税征管办法。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缴情况调查,确定征收方式,确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税额;开展欠税清缴工作。对日常管理中有异常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督促企业自觉申报欠税。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抽调30名骨干组成 7个工作组,开展抽查验收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入库欠税 518万元,通过核查入库88万元;加强社保费征缴工作。开展费源调查,掌握费源底数。加强对基层社保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 加强房地产一体化管理,抓住工程项目申报等薄弱环节,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做文章。逐户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业“一户式”档案,坚持按月巡查制度。加强二手房税收管理,采取进驻征收、各税统征、先税后证办法。房地产业税收完成 926万元,同比增长29.5%,增收211万元。
  【建筑业税收管理】 突出解决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管理,完善外来和外出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与工商局和建设局联合下发《外省企业在大兴安岭地区从事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通知,完善信息传递制度。制定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完善建筑业大项目税收精细化管理。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地、县两级控管。对公路建设项目,按项目进行登记,实行标段属地管理。制定建安行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管理。建筑业税收完成5298万元,同比增长12.4%,增收584万元。
  【饮洗娱业税收管理】 突出解决饮食业不开发票问题,突出解决洗浴娱乐业科学定税问题。加大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力度,实行月份情况统计上报制度,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开展“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税收清理检查工作。上半年对“三业”电脑定税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对206户进行定额调整,月增加税额 5万余元。达到起征点恢复征税54户,月增加税额2万余元。加强“三业”税收管理考核。制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税收管理日常考核办法》;强化“三业”税收管理,确定大、中、小户标准,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征管方法进行管理;制定《饮食业户发票监督管理办法》。每月对饮食业户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违规使用发票的业户进行典调,调整定额。加强饮食业电脑定税管理,在电脑定税软件中增加“付票情况”调整系数。饮食业税收完成651万元,同比增长13.7%,增收79万元。洗浴业税收完成41万元,同比增长20.3%,增收7万元。娱乐业税收完成70万元,同比增长10.2%,增收7万元。
  【营运车辆税收管理】 突出解决外挂车辆管理问题,加大对货物运输营运车辆的管理和外挂车辆的清查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车辆信息传递制度,按纳税人经济性质不同采取不同征收方式。各林业局和工矿区货物营运车辆税收全部实行源泉控管,代扣代缴。强化木材生产运输、加工企业原料进场、产品外销、材料运输、配货站货物运输等环节车辆税收的代扣代缴工作。加强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管理,强化以票控税。营运车辆税收完成1731万元,同比增长36.6%,增收464万元。
  【土地增值税管理】 突出解决核定预征率问题,根据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期长,不能准确核算开发项目成本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销售)收入按不同类型开发项目合理设置预征率,及时预征土地增值税。加强二手房应征土地增值税管理。土地增值税完成85万元,同比增长42.2%,增收25万元。
  【税务稽查】 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全区累计查补入库税款693万元。提前2个月完成省局年初下达的“稽查查补入库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2.5%以上,滞纳金和罚款入库数额占稽查入库收入比重15%以上和上报典型案例”的三项指标, 实现稽查收入和税收收入同步增收,是全省四个提前完成“稽查三项指标”单位之一,受到省局通报表扬。税务稽查考核围绕全年稽查任务指标和省局稽查考评细则,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2008年稽查目标考核办法》,完善七个方面的考评细则,对考评情况坚持通报制度。
  【联动机制建设】 以信息整合为基础,利用一户式信息资源,搭建起“税收联动机制管理平台”,研究开发“联动机制管理系统”软件。开展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税收分析质量的提升。 5月开始,在加区和漠河两个单位进行联动机制试点运行。局组织相关人员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最后技术攻关。联动机制建设管理系统得到省地税局肯定。
  【教育培训】 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以省局统编教材为基础,把教好、学好、用好教材作为岗位练兵工作的首要任务。开展视频和其它形式培训 19次,培训450人次,培训156余课时。组织7次练兵考试,其中,地局组织4次(3次为计算机岗位考试、1次岗位练兵全员考试),县区局组织3次。
  【落实《四条禁令》】 重点加强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把《四条禁令》渗透到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贯彻实施《四条禁令》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相结合,把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相结合;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年发现违反《四条禁令》疑似案例 5件,上报省局典型案例4件,在全系统通报4件。
  【税收宣传】 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做到季度宣传有计划,月宣传有重点,以消息、专题、新闻等形式在广播、电视、报纸刊发,宣传地税,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开展街头宣传、汽车广告宣传、网上宣传,营造依法纳税氛围。
  【提高办税服务水平】 各级地税机关执行纳税服务首问责任制、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涉税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纳税服务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涉税申请否定报备制度、纳税服务无偿代办制度“六项制度”。开设绿色通道。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招商引资企业税收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服务、“一条龙”办公。简化办税程序。对偏远林场、城区边缘的纳税人施行“简并征期,合并征收”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走访活动,到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地局和县区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征求意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年内,全区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个体工商户座谈会26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000多份,走访企业256家。
  【政策管理】 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整理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新归类整理印刷《税收优惠政策汇编》2000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纳税人,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下岗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行“两优先、两免费”,优先办理税务登记,优先办理纳税申报,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免收相关税务资料费。开展税收政策辅导活动。采取日常辅导和集中辅导相结合办法加大政策辅导力度。税收管理员随时为企业和纳税人辅导税收政策,把纳税辅导纳入税收管理员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区局每年都为企业举办2至3期纳税集中辅导班。对地委、行署安排的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法。下放政策性减免审批权限。将政策性减免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局,为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全年为下岗再就业人员、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等减免各类税款1256万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地局到县、区局,走访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分上下半年进行 2次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依法治税】 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监督,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规范地税干部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执行省地税局提出的“严禁办税拖拉、推诿,服务态度蛮横;严禁税收政策不落实;严禁办关系税、人情税;严禁利用职权到纳税户吃、拿、卡、要、报”《四条禁令》。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纳税人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利用地税网站、电子屏幕、公示版、报刊、文件等方式公开法律和政策规定外的涉税事宜,提高办税透明度。公布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办税服务厅、大型集贸市场设置意见簿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杨中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