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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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8年,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年终代表中省直部门接受地区环境办检查。实施商标推动战略,支持企业“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年内著名商标翻二番,驰名商标由空白新增2枚。支持林下资源市场发展,全区建立林下资源市场 15个,设立林下资源临时摊床37个,登记注册收购企业43户,加工企业21户。加强市场诚信建设,促进市场和谐稳定。开展12315维权平台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受理申诉198件,举报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万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验食品 24类、437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件,取缔无照经营7户,收缴罚没款6.1万元,下架、封存、退回、销毁不合格奶制品778.9公斤。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1件,罚款 1.8万元。全区创建省级平安市场1处、地级平安市场 3处、县级平安市场30处。地区工商局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等 12项称号。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工商局获最佳单位第一名。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 召开全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大会,地委书记宋希斌等领导到会讲话。制发《关于全力支持服务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40条,组织开展“千户企业评工商”和“走访百户企业”活动,召开3次企业业户座谈会,查摆6个方面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媒体刊发88篇活动报道,在地区大会上作2次典型发言,5次接受检查均获满分和加分,年终代表中省直部门接受地区环境办验收。
【扶持经济】 开辟34个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为 4个园区配备工商联络员58名,开展咨询引导服务354次、延时加班服务306次、主动上门服务49次、预约定时服务63次、提前介入服务34次、全程跟踪服务23次,为金马集团、中电投集团、云冶集团、虹京钼业、国投公司、机场货运、鑫玛热电等27户大项目企业排忧解难,为宇林集团、丽雪公司、岭南粮库、兴农种业等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全区个体户发展到13 538户,同比增长7%;新增个体户2426户,同比增长72%;企业发展到2551 户,同比增长9%;企业注册资金745 651万元,同比增长55%;新增企业451户,同比增长68%;新增企业注册资金211 497万元,同比增长13倍。
【实施商标推动战略】 强化企业商标和品牌意识,推介宣传具有兴安优势的林字号、北字号、大冰雪、 大界江的特色品牌,支持企业“打绿色牌、走特色路”。 按照省局商标监管“四率”要求,超标完成引导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商标率、推荐驰名商标率、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率“四率”目标,全区有效注册商标196枚,新增注册商标 12枚,大兴安岭知名商标从15枚增加到19枚,增长近30%;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由4枚增加到11枚,增长近 2倍;中国驰名商标由空白到新增2枚,实现零的突破。
【支持新农村建设】 建立乡村合同维权站 38个,聘请涉农维权联络员 92人,开展合同法规宣传36次,印发宣传单5500份,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发展农村经纪人 167人,办理《果菜自产证明》428个,指导签订涉农合同725份,签约金额2815.2万元,调解合同争议 2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为农民送书2000余册、化肥3000多公斤、种子1000多公斤。
【扶贫献爱心活动】 组织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开展“五五”普法,“一帮一、一带一”,“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为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开办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提供优惠,减免各项工商管理费108万元。“两费”停收后,个体户年人均减少支出 1000多元。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30 4997元。
【林下资源市场监管】 出台《全区林下资源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林下资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林下资源市场监管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全区建立林下资源市场15个,设立林下资源临时摊区37个,登记注册收购企业43户,加工企业21户,推进红豆、笃斯、越橘等特有资源合理保护与利用,查处林下资源违法经营案件7件。
【市场诚信建设】 加强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截止年底,全区有 A类诚信企业1727户、B类企业527户、C类企业133户、D类企业5户;A类信用个体工商户9747户、B类2084户、C类764户、D类 12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分别发展到 7户、43户、84户;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省级、地市级“文明诚信”市场分别发展到2户、33户。
【12315维权平台建设】 全系统投资30多万元,建成地区工商局、7个县区工商局、26个工商所 12315消费维权信息化平台,形成地区工商局一口受理、县区工商局分流转办、工商所现场处理和及时反馈的工作格局。漠河、塔河、加区、呼玛工商局自筹资金,着眼长远,坚持标准,12315成为工商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制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加区召开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现场会,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97户,为工商所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72台,培训食品安全检测员79人,检测食品24类、437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件,取缔无照经营7户,收缴罚没款6.1万元,下架、封存、退回、销毁不合格奶制品778.9公斤,年内全区无食品安全事故。
【“红盾护农”行动】 地区局、县(区)局、工商所层层签订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责任状149份,与农资经营户签订承诺书 103份,规范农资业户的经济户口和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监督农资业户严格执行质量保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对全区 103户农资经营企业和业户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案件19件,收缴罚没款1.62万元。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利用“3·15”、农业科技大集、行风热线等活动强化宣传,刊发信息35条,其中,省级2条,地级14条,县级19条。发放宣传单8760份、宣传手册800余册、宣传画400余张。
【整治成品油、报废汽车市场】 清查42户成品油经营企业和31个加油站。集中力量专项清理整治全区废旧物品收购、私自收购拆解报废汽车,检查废旧收购企业、个体业户21家,查处 7起私收拆解报废汽车案,没收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零配件3.83吨,收缴罚没款15万元。其中,加区局查处3起,罚款6万元。漠河局查处3起,罚款 7万元。呼中分局查处1起,罚款2万元。
【查处商标广告案件】 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开展保护奥林匹克特殊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和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1件,罚款1.8万元,其中,查处侵犯奥林匹克特殊标志权案件4件。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6件,收缴罚没款1.4万元。
【消费维权工作】 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开展 “3·15”宣传咨询服务月系列活动,表彰省地级诚信维权单位23户,推荐服务质量“双优”企业,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6吨,价值19余万元。召开全区老干部“消费与责任”报告会,宣传绿色健康消费知识,发放绿色环保食品袋,赠送运动健身器材。全年申诉举报联络点发展到351个,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 53人,受理申诉198件、举报17件,接受消费者咨询204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万元。发布消费警示30条、生活提示12条。
【创建“平安市场”】 组织开展“平安市场”宣传月活动,在各类市场出入口重点部位张贴悬挂有关安全的宣传挂图、安全提示、警示牌等87块,上街宣传35次,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56幅。全区有省级“平安市场”1处,地级“平安市场”3处,县区级“平安市场”30处。
【“六学”活动】 开展“学工商理论、学公文写作、学微机操作、学监管方法、学执法办案、学本职业务”的“六学”活动,落实教学计划、集体备课、试听试讲、学习考勤、记录笔记、课后作业、评教评学、考试考核、教学奖惩、学习档案等十项教学制度,成立 6个学习教研组,集中授课15次,每人完成学习笔记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篇,组织63名干部参加上级培训,开展工商所全员素质达标活动,培训法制工作人员76人,获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员资格考试集体第三名。
【规范化建设】 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推出16项机关管理制度基础上,健全 161项系列制度,规范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等工作。开展“规范化机关、规范化登记注册窗口、规范化工商所”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和验收方法》,加强三个部位的软硬件建设,严格日常管理,组织检查考评,推动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省局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四化”建设现场会,推广地区工商局经验。
【目标责任制考核】 制发《全区工商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及《地区工商局机关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等,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统计考核与实地考核、上级考核与机关测评、本级考核与下级测评等相结合的方法,围绕13个重点内容对7个县区工商局、围绕12个重点内容对地区工商局 16个部门,进行半年和全年考核,排出名次,评出先进。
【评先创优活动】 以“学习李乃臣树立百面旗”活动为牵动,开展先进县区局、先进科室队、先进工商所和公文写作能手、微机操作能手、监督管理能手、执法办案能手、消保维权能手等评选活动,统一组织考核评比,2个县区局获先进工商局、6个地局部门获先进科室,系统有17人获执法办案和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能手,全系统有 13个单位和 20余名个人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文明建设活动】 参与地区宣传部组织的“新时期、兴安人、新形象”论坛活动,接受电视台“文明礼仪进家庭、和谐理念兴安行”专题采访,选派 1名干部参加演讲比赛,在电视台播出。地区局机关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区工商系统2008年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2个县区局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5个县区局获“地区文明单位”和“地区文明单位标兵”。 (王利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