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林政管理
森林林政管理
森林林政管理
【改革开放30年森林林政管理】 1983年 6月成立地区森林资源局,2004年更名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30年来,在森林采伐限额、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天然林资源保护、采伐源头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991至1998年,全区连续 8次开展打击滥砍盗伐、非法收购木材专项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64起,其中,盗伐381起,滥伐林木428起,违法运输4起,违法征占用林地428起,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 13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2起。收缴木材7864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120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6728万元。1999年起,全区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森林资源保卫战、攻坚战,纠正木材流通领域不正之风执法监察,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绿剑和绿盾二号等专项行动,取缔违法违规木材加工厂 603处,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290起,处理违法责任人1329人,收缴木材23 00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2847万元。1997至2008年,全区调减木材产量1433.8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资源消耗2389.6万立方米。2008年末,全区设省批各类木材检查站 40处(公路36处,水路 2处,铁路2处),落实政策管护面积780.6万公顷,管护人员24 957人,管护站315座,管护承包户3766户(家庭承包 1175户,职工承包2591户),设各类管护标志1558个。全区森林总面积8 351 216公顷,林业经营面积占全区总面积98.6%(8 231 666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79.8%,比1991年增加8.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量514 339 883立方米,商品林每公顷蓄积量73.3立方米。全区有湿地 1 055 471公顷,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 068 707公顷,占全区总面积12.6%。
【综 述】 2008年,全区森林资源林政系统促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和质量稳步提高,遏制超限额采伐和林地逆转,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制,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争促建”和“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制定完善党建、行政、业务等工作制度162项。加强采伐源头管理,完善伐区验收办法,验收合格伐区 25 479.6公顷,验收合格率65.3%,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下达伐区整改通知书 20份。对全区243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合,确定重点扶持企业49家,淘汰66家,取缔35家,停拨原料47家,转换经营机制45家。加强木材运输证管理,节假日和业余时间为客户预约办理木材运输证,全区凭证木材运输率100%。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林利剑”行动,查处各类林政案件51起,处理违法人员54人,挽回经济损失 356万元。加强占用林地管理,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和基层审核单位。完成漠河等14个工程项目占地报批工作,全区占用林地面积277.3公顷。调减活立木采伐量72.8万立方米,减幅34%。清理火烧木蓄积327.3万立方米,出材 113.2万立方米。制定木材检查站重新布局规划,对14个发挥作用不明显高等级公路木材检查站予以撤杆,停止樟子松采伐。
【党建工作】 建设发展型领导班子,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制度,学习有计划、 有记录、有考核、有学习心得。开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争促建”和“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党委成员和领导干部每人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 3次。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5个,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制度 60多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面向基层廉政情况测评制度》等廉政纪律制度,定期向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服务提示函》,由坐等找变上门帮,由事后处罚变提前规范。加强作风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制定完善行政、业务等工作制度100余项。
【采伐源头管理】 重新编制《调查设计采伐更新细则》,举办伐区采伐管理业务培训班,完善伐区验收管理办法,实行生产过程管理提前介入。验收合格伐区25 479.6公顷,查出不合格伐区13 510.1公顷,验收伐区合格率65.3%,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下达伐区整改通知书20份。开展伐区生产凭证采伐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查处林场违规生产木材案件12起。组成 2个检查工作级组,对 5个林业局凭证采伐制度和樟子松停采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无证作业伐区9个,依据检查结果对林业局进行经济处罚。
【木材加工企业整合】 对全区243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合规划。 确定重点扶持发展保留木材加工龙头支柱企业49家,淘汰过渡期整顿企业66家,取缔粗小加工企业35家,停拨原料加工企业47家,转换经营性质企业45家(成为临时火烧木加工厂和炭厂)。
【木材运输证管理】 严格执行年度运输计划,全区凭证木材运输率100%。加强木材运输证管理,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节假日和业余时间为客户预约办理木材运输证,客户提前预约,办证人员随叫随到,即时办理运输证,受到客户好评。新林盛兴人造板厂公路木材运输量大,换证影响运输时间,通过协调得到省林业厅支持,同意委托新林区直接为盛兴人造板厂办理成品出省公路木材运输证明,为招商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公路木材运输途径呼玛、黑河,运输量较大,办证路途较远,通过协调得到省林业厅支持,同意委托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直接办理省内公路木材运输证明,方便林业企业和木材运输客户。
【林政案件查处】 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林利剑”行动,查处各类林政案件51起,处理违法人员54人,挽回经济损失 356万元。组织十八站林业局开展火烧区山场非法建窑烧炭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捣毁非法设立炭窑923座。
【占用林地管理】 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和基层审核单位,压减审核时间,手续完备在最短时间内向国家林业局提报,全区项目工程占用林地管理规范化。完成漠河乡及洛古河输电线路、漠河县北灵寺工程、加格达奇铅锌冶炼厂工程、中俄原油管道首站地质勘查工程、古莲河煤矿新采区等14个工程项目占地报批工作,全区占用林地面积277.3公顷。
【资源利用】 调减活立木采伐量,正常木材产量由214.4万立方米降至141.6万立方米,调减72.8万立方米,减幅34%。清理火烧木蓄积327.3万立方米,完成计划70.9%,出材113.2万立方米。开展林木剩余物资源调查,鼓励重点精深加工企业将剩余物作为林产工业精深加工原料,提高资源利用率。
【木材检查站管理】 针对高等级公路木材检查站卡设置过多、重复检查不利于优化道路运输环境问题,制定木材检查站重新布局规划试行方案,对14个发挥作用不明显高等级公路木材检查站予以撤杆。加北木材检查站上收地区直接管理,站舍建设和人员招聘工作全部完成,检查站开始正式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加塔漠公路运输秩序问题。加强旅游线路和景区沿途检查站管理及环境建设,强化检查员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文明上岗,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樟子松停采】 成立全区停止采伐樟子松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樟子松保护。选设伐区冻板道、装车场和集材主支道时尽量避开樟子松集中连片地域,樟子松树种不作为采伐木。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尽量避开有樟子松地域,确需采伐樟子松进行单独统计、单报、单批。在大兴安岭日报和电视台刊登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冬采初期组成工作组,对樟子松停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王世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