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
【改革开放30年国土资源管理】 1973年,地区农牧局设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成立行署土地管理局,1990年,全区开始进行土地初始申报登记。1992年,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等工作,实行用地定额和投资强度“双向控制”及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制度。2001年撤销行署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组建行署国土资源局,负有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治理等职能。2005年,地县国土资源管理权限上收省主管部门,组建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监测中心。2006年,矿产开发被列为全区六大接续产业之一,大兴安岭成矿带被列为全国16个重点金属成矿带之一,黑龙江省将漠河至依西肯、呼玛至塔河有色金属成矿带和多宝山至呼玛铜金成矿带列为重点成矿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加强矿区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多年来,国家、省累计投资15 826万元,治理面积3918.9公顷。主要包括呼玛韩家园金矿富—韩矿采金迹地复垦项目、呼玛镇红卫基本农田土地治理项目和古莲河露天煤矿、新林富林、松岭古利库、呼玛北宽河、呼玛二指沟段砂金过采区等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998至2008年,全区审批建设用地1573宗,面积 415.6公顷。收购储备土地163宗,面积506.6公顷。
【综 述】 2008年,行署国土资源局以“落实政策零折扣,管理服务零距离,生产经营零干扰,处理问题零缺位”为标准,将无限时办理项目变为 3日内办结,将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推行催办制,将节假日正常休息变为“节假日预约”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工作新模式。完成漠河至洛古河公路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完成加格达奇至卧都河公路、黑呼界至呼玛公路、金沟至三十二站公路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工作。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 3个,用地58公顷。全区矿山企业登记统计率100%,14个矿种、24处矿区列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市场化配置,全区土地供应总量 175宗,81.5公顷。全区土地资产总收益4260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67万元,两权价款收益 6198万元。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件,处罚金额47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1件,处理责任人 1人。行署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第四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十星”级单位、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和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节约集约用地】 土地供应市场化配置,全区土地供应总量 175宗,81.5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111宗,面积38.4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64宗,面积 43.1公顷。土地资产总收益4260万元,为年计划426%。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进行农用地产能核算。完成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测评工作,收储土地32宗,面积64公顷,显化土地价值3100万元。
【农用地转用】 省厅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3个,用地 58公顷。其中,漠河至洛古河村口岸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土地10公顷;加格达奇至卧都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土地32公顷;黑洛公路扩建项目使用土地16公顷。省厅批准全区用地指标70公顷。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公顷,未利用地指标10公顷。
【土地调查】 开展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散发宣传资料,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及行风热线等形式宣传第二次土地调查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完成外业调查工作,转入内业建库阶段。
【法制宣传】 “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期间,采取散发宣传单、设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月26日,在大兴安岭广播电台开展行风热线咨询活动,解答问题11个。5月 10日,参加行署在世纪广场举办的“万名公仆服务日”活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法律知识培训】 地委组织部、宣传部、行署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全区县(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原则,培训县处级干部14人,乡(镇)级干部86人,村级干部121人。
【矿产储量管理】 采用全国统一数据库软件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系统,全区矿山企业登记统计率100%。14个矿种、24个矿区列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15个甲类矿山企业开展年度储量动态监测野外测量、报告整理审查工作。全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用267万元。
【整顿矿产开发秩序】 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查,查清全区矿山企业采矿权变更转让延续和勘查项目占用林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情况。按照“目标明确、标准统一,重点突出,全面深入”原则,制发《2008年大兴安岭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协作执法联合办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案件查处】 全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件,处罚金额 47万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1件,处理责任人1人,制止13宗违法行为,制止率100%,挽回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争取资金】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政策,已获批国家、省级项目6个,投资3480万元,地委、行署予以充分肯定。
【地质找矿】 8月22日,黑龙江省1:5万航空物探测量首飞仪式在漠河机场举行。黑龙江省副省长于莎燕作重要指示,并强调,“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基地,大兴安岭成矿带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推进勘查开发三大成矿带之一”。全区共航飞54架次,完成测线22 000公里、1:5万调查图幅(包括区调、矿调)63幅、1:25万调查图幅5幅,发现异常信息30多处,全区基础性地质找矿工作取得突破。 (宋秀华 袁 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