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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生育

人口计划生育



  【改革开放30年人口计生工作】 1976年,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成立。1981年,为独立局级机构。1986年,加强人口统计管理工作,统一人口管理册卡,实行两版八单十簿一卡。1987年,行署计生委在呼玛县东山村进行“开创无计划外生育村、完善生育政策试点”。在全区 107个行政村中,43个村实现无计划外生育。1988年,大兴安岭地区成立药具管理站。结束大兴安岭地区的避孕药具由齐齐哈尔药具站供应历史。1989年,成立技术指导科,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检查指导工作,每年举办3至5期业务培训班进行技术培训。1990年,地委下发《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将24个单位纳入齐抓共管单位。是年,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协会。1991年,地县两级配齐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专兼职人员。行署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对流动人口进行规范管理。1993年,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清查出无证生育1235人、不符合条件独生子女病残儿76人。1994年 8月,在塔河县召开孕前管理现场会,全面推行孕前管理。1996年,避孕药具发放以村级工作人员定期定量送药具上门为主,建立发放登记簿和回访记录。1998年,加强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各县区建立二位一体的 (技术服务站与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合署)技术服务站。2002年,开通 “兴安人口网站”和内部办公局域网。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网上传输。2003年,落实《人口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轨道。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率75%。全区配备6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车,免费为群众服务。2006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县评估,兑现奖励优待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7年,打造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品牌,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立体和综合服务便捷三种模式;在农村打造优质服务“百村行”活动品牌,结合“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整合为“五进村、五维权”品牌。人口出生率5.99‰,人口自然增长率1.16‰。大兴安岭地区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百村行”、人口早期教育等工作经验在国家和省相关会议上交流研讨。2008年,乡级以上人口计生协会58个、村级协会小组546个、会员57 120人。
  【综 述】 2008年,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推进人口早期教育、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巩固城镇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品牌,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做好大兴安岭地区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年末,全区总人口 529 116人,人口出生率6.19‰,人口自然增长率0.31‰,符合政策生育率98.75%。行署兑现与省政府签订的《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一档指标。各县(区、局)、公司、古莲河煤矿分别兑现与行署签订《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组织部、宣传部、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劳动局、财政局、财务处、报社、农委、文体局、教育局等十四个综合治理部门分别兑现与行署签订的《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行署人口计生委连续 7年被评为优秀班子;行署人口计生委机关获“端正政风行风改善发展环境”优秀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目标责任制超标单位、连续 11年被评为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宣传教育】 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婚育新风示范屯、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全区有40%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创建活动。树立“幸福和谐新农家”典型10户。各级人口计生局(办)与同级党校联合建立人口理论教学基地,聘请局长(主任)为客座教授。开设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课程,普及率 80%以上。各县(区)在元旦、春节、母亲节、“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纪念日、节日活动期间, 结合主题开展计划生育与人口社会宣传活动。从整合宣传资源、区域文化活动和提高宣传品质量入手,采取利用兴安人口网站、“北极星的家”育儿论坛、社区网站人口计生专栏等网络媒体宣传;利用宣传折页、宣传单、致群众一封信、贺卡、围裙、台历、雨伞等宣传品宣传;利用为全区人口计生干部手机统一订制彩铃宣传;利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百村(委)行”活动中设立的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相关问题;举办大型文艺演出等进行宣传。通过一系列计划生育与人口社会宣传手段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人口早教知识广泛传播。全年为群众举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培训班150多期,参训人员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20多万份,行署人口计生委获全省2008年度人口计生系统通讯工作先进单位。漠河县被评为第三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省级示范县。
  【品牌建设】 推进城镇社区计划生育与人口社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品牌、农村优质服务“百村行”活动品牌。漠河县创建“以共享人口信息为基础、立体化宣传教育为手段、便捷的综合管理与服务为目的”社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加区建立灵活采集信息制、定期入户采集信息制、驻加单位定期报表制、相关部门定期信息反馈制、异地信息交流制等方式,推进计划生育与人口社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品牌建设。 8月,在新林区召开城镇社区计划生育与人口社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品牌、农村优质服务“百村行”活动品牌建设现场会,总结大兴安岭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品牌建设经验,明确协调社区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镇社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品牌建设,立足社区和家庭,探索各具特色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抓生育关怀行动和生殖健康援助行动,保障育龄群众享有接受计划生育方式选择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百村行”活动品牌服务质量和服务覆盖面,提高农民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开展“百村行”活动,全区6台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出动527台次,行程近7万余公里,免费服务群众 13万余人次。
  【人口早教】 6月,大兴安岭地区通过国家、省两级 “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验收。地级人口早教中心吸纳会员409名,直接受益群众 4000余人次。10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发展中心与人杰教育机构联合在大兴安岭地区举办人口早期教育育婴员培训班,63名早教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获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育婴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行署人口计生委参加在上海举办的全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培训)会和在日本东京召开的第29届国际早期教育年会,代表黑龙江省在交流会作专题发言。大兴安岭地区人口早教工作作为全国案例被《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100例》收录。制定 《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开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三种工作模式:行署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以行政投入为主的人口早期教育专业指导机构;依托幼儿园等幼教机构开设亲子、早教课堂;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优势进行入户指导和宣传。确定“1+2选取法”方式,作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重点模式在全区普及、推进。投入50万元用于人口早期教育指导中心装修场地、美化外部环境及购置教具。将人口早教工作正式纳入财政预算,确定每年投入2万元早教专项经费。
  【信访工作】 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信访责任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印发《行署人口计生委领导信访接待日日程安排通告》。全年召开 4次信访工作会议。到基层开展信访调研,结合“百村行”、“三结合”、新农村建设、责任状考核等活动,走访近 500户家庭,调查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兑现、工作人员在宣传、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群众不满意问题。采取走下去、近距离服务方式,到漠河县、新林区等地为27名患者进行复查。对19名独生子女病残儿进行鉴定,对可再生育家庭,进行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等专项指导,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0余件,全区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为上级信访机关提供合理化建议6条、信访信息7条。
  【避孕药具管理】 举办药具工作人员培训班三期,县级培训率100%。拓宽避孕药具发放渠道,在机关、社区人群聚集地点设立自取箱;利用社区、技术服务站服务平台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根据不同需求,设立药具免费发放点;实行持卡领药、送药上门相结合。药具按月发放,保证供应。对流动人口坚持属地管理,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继续增加避孕药具品种,地、县、乡(镇、场)、村(社区)分别保持在10、5、3种以上;继续推进药具知情选择服务,提高育龄群众掌握避孕药具使用、免疫知识。全区村(社区)发放药具及时率、随访率、群众满意率均100%。
  【协会工作】 将生育关怀品牌建设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和地区人寿保险公司重新签订《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合作协议书》,增加险种。地区保险公司选派 3名讲师随同地区督办组到各地,进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知识宣讲。全区各级计生协以“喜迎奥运、关爱母亲、共创和谐、分享幸福”为主题,开展纪念“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28周年”活动,组织各级协会开展为贫困母亲“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81位贫困母亲,送慰问金11 840元。各级协会举办文艺演出16场, 出板报108块,宣传橱窗45个,召开座谈会8次,设立咨询台 26个,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单、宣传品2万多张,出动秧歌队 32场次。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全区5万多名协会会员通过不同渠道捐款100多万元支援灾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加强。
  【地林直工作】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地林直机关 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林直机关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健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到位。改变考核方式,年末考核评估采取集中考核方式,各单位相互交流经验。继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纳入职工学习计划,按照季度开展学习活动。在推进女性生殖保健普查的基础上,倡导开展男性生殖健康普查。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票否决”制度,全年无一起计划外生育。
  【“十一五”中期评估】 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方案》,各县(区)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按评估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对2006年以来本地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拉网式”梳理,各基层单位积极行动,拾遗补漏,确保评估指标全部落实到位。行署人口计生委把半年工作检查与中期评估相结合,在每个县、区、局、公司、矿抽取 2个样本点开展全面复查,进村入户、查阅台帐、开展座谈,对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工作访谈。全区人口计生知识普及率91%、群众满意率98%、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率86%,优质服务率、信息准确率等指标均有较大提升。
  【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广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地县两级共投入30万元,购买相应网络建设设备。各县区局为乡镇人口计生办升级更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建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专用信箱、专用 QQ群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结合统计质量调查工作,1至3月,在全区开展清理清查基础统计数据和更换 《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工作,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质量、数量进行核查、补充,边查边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提升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和录入质量。11月,行署人口计生委抽调科室工作人员、基层统计骨干 8人,组成统计专项调查组,对漠河县、阿木尔林业局、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等地开展统计质量专项调查,调查组共入户 432户,重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进行逐项核实,对县、区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级认定工作。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准确率在 96%以上。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分期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地区举办县乡两级统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226人次,组织地县乡三级统计人员参加省培训4次,受训人员38人次。
  【依法行政】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经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和村屯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报酬全部落实。全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81.94%,其中,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加林局、古莲河煤矿已连续 5年兑现率100%。 4月,行署人口计生委派三个工作组到各地,重点解决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问题,经督察推进,全区11个县区局矿兑现2003年以来每名退休人员一次性计划生育政策性补助3000元。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推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提高。
  【综合治理】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原则,继续完善与综合治理部门签订责任状、《大兴安岭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责任人联席会议制度》、《大兴安岭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内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和《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考评方案》。全区各级综合治理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组织、人事部门继续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宣传部和文明办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否决指标;劳动、工商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行署广播电视局和大兴安岭日报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人口计生宣传力度,全年在广播、电视、报纸播发稿件263篇。教育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成为地区人口早期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电视台开设《早教课堂》栏目,由早教中心教师为观众讲授胎教及婴幼儿早教课程,普及、推广早教知识。《金色阳光》栏目定期跟踪展示早教中心孩子阶段性成果。4月,在加区加北村举行全区生育关怀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 “百村行”活动启动仪式上,地委宣传部等9家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各单位捐助贫困母亲救助金3600元和价值4500元的新棉被。                             (秦 威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