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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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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残联工作】 1989年 9月,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隶属地区民政局。1993年 7月,独立开展工作。通过“希望工程”,“两免一补”、“春雨行动”、“春雷计划”、“彩票公益金助学”等活动对 100多名考入中、专、本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学生实施救助。实施“复明工程”。自1997年至2007年 7次邀请黑龙江省“视角第一,中国行动”专家医疗队为1025例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免除 170人贫困患者手术费。开展“长江万里行”活动。6次邀请省残联康复中心为全区肢体残疾人安装 28条大腿、82条小腿。2005年,建立残疾人假肢安装维护站,投入10万元购进假肢安装设备。利用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残联康复项目为68名贫困低视力儿童配用助视器;为600余名残疾人配发轮椅拐杖等扶助工具;为 20多名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为11个社区购买康复训练器材。自1990年始, 3次特邀北京国家级儿麻矫治专家秦泗河为110名儿麻患者实施矫治手术。1997年7月,行署下发《大兴安岭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网络,各县区成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所,以按比例就业为主,集中就业和个体从业并重原则,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 477人。对残疾人实施扶持保护政策,保证残疾职工福利、养老、医疗等待遇落实。1997年始,行署相继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优惠政策》,使残疾人维权有法可依。地区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共为残疾人写诉讼状20余份、免费打官司 6起、咨询解答服务100余件。2004年始,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至2007年,有600余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综 述】 2008年,全区残联工作继续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工作重点,努力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在全区开展残疾人身体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救助、文化体育等项工作。邀请省专家为156名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11名贫困患者免除手术费用。在 13个社区配设专兼职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全区 300多名各类残疾人在社区进行康复训练。免费为有需求贫困残疾人配发轮椅、拐杖等102件辅助器具。为 63名贫困残疾学生,争取到450—700元人/年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救助。年内培训残疾人156人。其中,举办残疾人面点制作技术和摄影技术培训各一期,培训残疾人41人。举办残疾人集中就业推介会,推荐10位肢体残疾人集中就业。参加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对未达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万余元。地、县两级财政投入44万余元,对全区 367户“一户多残”贫困家庭给予特殊救助,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予以年1200元标准补助。到全区慰问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每户送去500元慰问金。举办 “迎奥运(残奥)、讲文明、树新风”百题竞答活动和“关注残奥会,关心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推荐 3篇作品分获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篇获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三等奖。推荐 1名残疾人赴上海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进行训练。
  【康复工作】 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邀请省军区医疗队为全区 45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义诊普查。为156名具备条件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超额 40例完成全年工作计划。为1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全免50余万元手术治疗费用。开辟社区康复室建设,残疾人康复室增加至13个。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行署已为全区11个县、区、局,13个社区配发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在各社区残疾人康复室配设专兼职残疾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训练形成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以社区康复协调员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格局。全区有 300多名各类残疾人在社区进行经常性康复训练。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为全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102件辅助器具。
  【教育就业】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继续推进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教班为骨干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全区有 123名(盲生4名、聋哑47名、弱智72名)盲、聋、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其中随班就读的 105名、在聋校接受特殊教育的18名)。向省争取彩票助学公益金项目。为全区63名贫困残疾学生争取到450元—700元人/年彩票公益金救助项目。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举办残疾人面点制作技术和摄影技术培训班各一期,有41名残疾人通过免费培训。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协调工会、妇联、农委、科协、就业局等单位,组织推荐 156名残疾人参加木耳栽培、大棚蔬菜种植、养鹿等实用技术培训,为实现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奠定基础。落实优惠政策,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举办残疾人集中就业推介会,推荐23名残疾人参加地区石油公司与残疾职工招聘会,经过企业、残疾人双向选择,10名肢体残疾人集中就业石油公司兴办的福利企业——大兴安岭远桦山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残疾职工情况调查,按比例安排就业164人,对残疾职工人数达不到 1.5%比例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万余元。鼓励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全区各级残联积极与工商和税务部门联系,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相关各项规定,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年内,新增个体残疾人从业65人,全区残疾人个体就业825人。6名残疾人选手参加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其中,三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
  【扶贫解困】 开展“以煤代木”统计工作,对全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调查,使符合条件残疾人享受以煤代木优惠政策。各县、区、局通过“一帮一”、“众帮一”、“家庭致富工程”和安置就业等方式,帮助 150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争得国家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对呼玛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集中改造。使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继续开展对贫困“一户多残”家庭特殊救助工作。地县两级财政投入特殊救助金44万余元,对全区367户 “一户多残”贫困家庭给予特殊救助,在享受正常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每月每户加发100元生活补助费。将全区城镇3618名、农村239名低收入或无收入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春节前,受地委、行署的委托,地区残联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每户发 500元慰问金。各县、(区)、局残联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为3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投入资金9万余元,落实保险措施,扩大城镇残疾职工和农村残疾人参保范围, 164名残疾城镇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有90%以上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助残日”活动】 5月15日,开展第18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举办迎奥运(残奥)“全国助残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的各项主题活动。宣传残奥会和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事业。悬挂大型横幅标语22幅,举办主题广场活动12处,散发宣传单5000多张,组织残疾人义务服务队和助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残健互动义务服务活动。行署、各县(区)、局、公司、矿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在全省残运会上获奖牌运动员和残疾人集中的福利企业和社区。举办“迎奥运(残奥)、讲文明、树新风”100题竞答活动。举办 “关注残奥会、关心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
  【文化体育】 推荐4篇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有3篇分获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篇获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三等奖。加强对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培养。 4月,在全区进行残疾人艺术、体育人才调查摸底,将残疾人艺术、体育人才分别归类纳入人才库。组织残疾人经常参加社区文艺娱乐活动,推荐 3名残疾人运动员赴上海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进行体育技能训练,有 1名残疾人运动员被上海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留用。
  【组织建设】 进行县(区局)乡(镇)残联组织机构换届工作。全区已有 2县、1区,2个林业局、20个乡镇召开残联代表会,制定五年规划,选举新一届领导班子。全区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5处,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开展文体娱乐和康复、技能培训提供场所。发挥各级残联协会组织、领导、团结、动员所属残疾人作用、能力。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邀请专门协会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促进各专门协会建设。
  【维权信访】 履行残疾人联合会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接待、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保障残疾人利益,保持社会稳定。设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上访人员51人次,解决实际问题48件。                         (朱亚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