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林业局)塔河县(林业局) 县委书记 杨胜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玉才
县 长 郑怀玉
县政协主席 陈凤仪
【改革开放30年】 1981年5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塔河县,8月19日成立塔河县人民政府,隶属大兴安岭地区管辖,系政企合一体制。改革开放30年来,国民经济保持快速稳步增长。1978年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4612万元,全县平均人口56 658人,其中,城镇人口53 298人,农村人口3360人,人均GDP814 元/人。塔河林业局有职工12 310人,年人均工资收入1021.61元。1981年,全县GDP9772万元,3年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1982年以后,县委、县政府加强企业整顿和管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7年GDP28 191万元,是1978年的6倍。1983年到1992年10年间,由于木材采运业发展势头一直很好,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全县平均人口增加到100 019人,城镇人口90 119人,农村人口 9900人,人均GDP3751元/人。职工年人均收入3330元,比1978年职工年人均工资增加 2308.39元。1993年后,随着木材资源逐步减少,计划经济体制所带来的弊端逐渐显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木材经济出现下滑,一些国有企业连年亏损。在国家和政府宏观调控下,企业克服经济转型、木材调减等不利因素影响,彻底摆脱计划经济束缚,形成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下,得到发展和壮大,国民经济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00年,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基本完成企业转制,关停一些不规范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进程,GDP完成55 908万元。2001年以后, 企业在经济转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经济环境改变,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2003年,实施“天保工程”,木材限量采伐。随着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发展县域经济举措出台,人均GDP连年增长,交通、邮政通信事业快速发展。 2001年,筹措资金1266万元,修筑塔河南北出口路6公里、十八站2公里、塔石公路 1.4公里、十八站鄂族新村0.9公里的白色路面,实现塔河县境内省级、县级、乡级高等级公路零的突破。 2003年,享受国务院西部开发政策,加漠公路塔河段长 140.7公里高等级公路竣工,塔河的公路交通更加方便快捷。黑龙江水运便利,夏秋季货运 6.8万吨。邮政通信业务广泛开展,相继开办邮政储蓄、邮政快件、特快传递、有声信函、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宽带上网、小灵通电话业务,极大地满足林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全县市话容量超过31 000门,小灵通超过7000户,宽带上网超过1000户,全县移动手机用户突破16 000户。联通手机突破4000户。1978年至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4612万元增加到9亿 7026万元,增长21倍;地方财政收入由1984年152万元增加到2605万元,增长17倍;人均纯收入由814元增加到9788元,增长12倍;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党的建设、廉政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塔河已发展为年生产总值近10亿元的大兴安岭地区北部重镇,成为全国500强企业之一。截止2007年,3项产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 75.8:9.5:14.7调整为39.8:13.4:46.8,县域经济逐渐摆脱依赖木材采运业支撑整个县域经济的格局,产业比重渐趋合理。2008年,塔河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三大重点,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8.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3156万元, 同比增长45.8%; 招商引资4.04亿元,同比增长39.3%;固定资产投资 2.9亿元,同比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91元,同比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 4383元,同比增长8.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4亿元,同比增长2.9%。
【综 述】 2008年,塔河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三大重点,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3156万元, 同比增长45.8%; 招商引资4.04亿元,同比增长39.3%;固定资产投资 2.9亿元,同比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91元,同比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4383元,同比增长8.1%;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4亿元,同比增长2.9%。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投资225万元,购买大型农机具23台套。投资22.5万元,建设农田灌溉工程,新增灌溉面积1.1万亩。投资181万元,新建十八站乡兴建村砖房建设。投资268万元,为依西肯乡、十八站乡 410户居民安装自来水。投资 90万元,新建沼气池110个。投资201万元,新建十八站乡奋斗村白色路面6.7公里。投资 30万元,为三乡卫生院购置B超等医疗设备,农民参合人数增至3765人,参合率98.3%。投资37.3万元,新建畜禽疫病防治工程项目。发展林产工业项目,凯达集成材、细木工板项目如期投产,宏翔中密度板加工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试生产,林产工业实现产值 1.1亿元。编制《塔河县矿产开发总体利用规划》,引入勘探队伍21个,虹京钒钛磁铁冶炼项目通过省环评批复。争取资金 100余万元,建设“鄂族人家”生态旅游项目,全年接待游客5.0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904万元。新增绿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6个,申报北药项目 3个,争取资金45万元。养殖木耳 1050万袋,鹿存栏1401只。把握市场行情,合理制定产品价格,经济材平均售价 855.99元/立方米,实现增收节支 1650万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所有制结构,全县个体私营业户 3000余户,从业人员1.2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5亿元、税金2476.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13%。投资625万元新建镇内混凝土路3397延长米、永久性混凝土桥3座。投资180万元,新建 1600平方米敬老院。投资300万元,维修镇内6所中小学校及教育局办公楼。发放煤木补贴 540万元、城镇“低保”资金1158.6万元、大病补助资金 135万元、低收入人群专项补助资金和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120万元、特困生、住宿生补助84.3万元。城镇新增就业 2416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筹集小额贷款140万元,70名再就业人员得到资助;一次性安置混岗职工 6134人,发放安置资金4704万元。优化教育资源,合并盘古一小、二小,撤并塔河三小、塔林小学,取消开库康乡、依西肯乡初中教育。组织赈灾义演14场,为灾区募捐善款80余万元。投资20.6万元,建设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投资275万元,建设马伦村护岸工程1249延长米。投资 65万元,改造塔安堤防护坡工程560延长米。投资40万元,改造电厂污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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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设中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凯达木业公司】 凯达木业公司注册资金4100万元,股份制企业,哈尔滨凯达公司占股份51%,塔河林业局占股份49%。设计年产细木工板1.5万立方米、集成材3万立方米、层积板50万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2公顷,建设面积27 396.51平方米;其中,改造3315.47平方米,包括制材车间办公室和细木工板芯车间 ;新建24 081.04平方米,包括制材车间 2028.72平方米(完成100%)、选材车间756平方米(完成100%)、干燥窑基础2071.12平方米(完成100%)、干燥窑室外地面和雨棚1828平方米(完成100%)、细木工板车间 6228平方米(完成85%)、蒸煮旋切车间2137.06平方米(完成90%)、水处理间306.08平方米(完成90%)、制胶车间749.76平方米(完成90%)、锅炉房992.9平方米(完成85%)、成品库1943.4平方米(完成100%)、干板料库5040平方米(完成95%)。
【残疾人事业】 制定《塔河县“助残行动”方案》、《塔河县落实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2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70余人从事种殖业、养殖业及加工业,为100户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把780余名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发展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自谋职业和个体从业,加强对残疾人的技能培训。全县有劳动能力残疾人466人,安置就业196人,其中,集中安置33人,个体就业91人,按比例就业31人,农村就业41人。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残疾儿童和低保残疾家庭子女减免学杂费,对寄宿的残疾学生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 100元,不寄宿的每学期给予生活补助200元,接受“春雨”助残行动2人,接受聋儿救助 4人,农村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0%。为124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给12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60人,免费发放康复器具 85件。对11名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对全县精神病患者建立档案,指定法定监护人,监护率100%。
【包扶工作】 确立26个企事业单位包扶全县11个行政村,一个村确定一个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点。各包扶单位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场长)任组长的包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县财政局包扶兴建村,在通电工程中筹措资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多次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把价格降到最低点。协助乡、村,发动村民义务挖电线杆坑300多个,节省资金7万多元。县交通局争取立项,在省地相关部门支持下,立项修筑通乡、村公路。县水务局投资 284万元,新建十八站乡创业村、奋斗村、开库康乡开库康村、依西肯乡瓦干村、新东屯村自来水管线安装工程,完成管线长度28 499延长米,实现自来水入户443户。帮扶对象送去钱物2.5万元。盘古贮木场将台班、架杆维修时,将更换下来的板方、柱脚、垫木等加工成板方材近100立方米,送到包扶单位,并送去资金3万元,铁线10捆、钉子10箱,累计投入物资、资金10万余元。
【特色经济】 利用国家实施“天保”工程、西部开发、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机遇,立足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出台畜牧业贴息贷款、引种补贴、可繁母猪补贴等优惠政策,全县猪、禽、蛋等实现自给有余,形成重点发展鹿、兔特色养殖业,稳定常规养殖业模式。全县存栏肉牛7593头、猪17 021头、羊6625只、鹅5989只、兔25 208只、鹿2115只,实现畜牧业产值5145万元。
【防火工作“四到位”】 处级包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到各防火责任区督促、检查防火工作落实。基层各乡镇林场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位;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传单、宣传车等形式,宣传防火工作重要性和严峻性,建立长效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到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人员。防火机具、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好率100%。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管理,扑火准备到位;加大巡护力度,每条公路安排1至2名人员,驾驶摩托车携带二号扑火工具进行流动巡护,做好交接记录,签字备案,火源管理到位。
【十八站古人类遗址】 塔河县十八站旧石器晚期遗址,距今约 2万多年。位于塔河县十八站乡境内,列为黑龙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出土的各种旧石器类型和加工技术与华北地区出土的古代文化有密切联系。遗址是全国最北部地区首次发现的旧石器朝代遗址,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处。遗址在嫩―漠公路东西14公里范围内,采掘出土1070件以船形石为代表的打制石器,以5~10厘米的中小型石器为多,埋藏深度 0.3米~3米之间。位于大兴安岭山脉东麓,黑龙江支流呼玛河右岸二级台地,山势和缓起伏,森林茂密,它的发现对研究原始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1982年6月,在3个遗址处,分别设置高1.4米、宽0.9米、厚0.12米的石碑,石碑北面刻有 112字的文字说明,简要记录遗址发现、挖掘时间以及出土文物件数和遗址发现、挖掘的重要意义等。
【地税税收】 塔河县地方税务局入库税收2807万元,完成计划113.19%,超计划完成327万元。社保费征收计划6329万元,实际征收入库9178 万元,完成计划145% ,超额征收284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划5992万元,实际入库8198万元;失业保险费计划 337万元,实际入库 337 万元 ;医疗保险收入 406 万元;工伤保险收入9万元;生育保险收入 6万元。利用欠税核查组织税款181万元。利用纳税评估,对 30户企业进行评估,占年应评估户数100%,组织税款41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80万元,其中,税款66万元、滞纳金4.8万元、罚款9.2万元。
【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0 444万元,完成计划101%。其中,大兴安岭虹京实业公司到位资金18 600万元;宏翔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到位资金8500万元;大兴安岭盛世达矿业有限公司到位资金13 122万元;鑫利宾馆到位资金222万元。
【招聘会】 6月28日,在仁和广场举办 “满足企业要求、服务求职者”为主题的大型招聘会。制作招聘图版28块,印发宣传单4000多份,在电视台进行宣传。参加招聘企业28个,提供就业岗位615个。求职300多人,中介成功126人。
【阳光物价】 塔河县物价局加强市场价格监察,对全县粮、油、蛋等实行调价备案,预测价格走势,随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加强收费行业管理,开展明码标价行动,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对各项执法行为全程监督,减少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咨询22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起。
【合作开发】 塔河林业局与哈尔滨宏翔集团公司合作,在塔河县工业园区建设年产 6万立方米中密度薄型纤维板项目,项目于3月 23日签订正式合同。新建公司名称为塔河宏翔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由哈尔滨宏翔集团公司控股经营,股份比例为哈尔滨宏翔集团公司占51%,塔河林业局占49%。注册资金2000万元,一期注入404万元。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400万元。
【资源管理】 停止盘中林场、二十二站林场主伐生产,规划、申报、建设自然保护区,盘古河被国家列为保护区流域。按照“三总量”管理要求,做到法人不超采。打击滥砍盗伐、偷拉私运违法行为,依法依纪处理11人。报废运输车辆19台。2008年塔河县代表地区参加国家森林资源二类普查,全县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按照规范、有序、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对林下资源实行有偿承包管理利用措施,新建蓝莓种苗繁育中心和种植基地,确保资源永续利用。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启动职业技术学校新校舍建设工程,维修改造城乡校舍 1.3万平方米。新购多媒体教学设备52套,微机60台。实施“阳光助学工程”,救助困难学生2843人次。高考考生获全区理科第一名、文科第二名。投资 248.5万元,维修改造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购置CT、彩超、透析生化检验等新型医疗设备。全县有 5.9万人参加社会保险,7651人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建和扩建敬老院,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成广播电视中心改扩建工程,有线电视实现全覆盖,收视频道40个。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争取新农村建设资金近千万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县乡村全部完成人畜饮水工程,“六位一体”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三乡文化站建设全部达标,农业机械化率95%。完成三乡 13.2公里通村高等级水泥路面建设。推行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建设,新建沼气池 110个。实施农村“康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兴建村基本完成住房改造,新建砖瓦标准住房21栋42户,省级试点乡村得到验收。投资175万元,新建鄂乡5万平方米黑木耳种植基地和500平方米桦树皮手工艺品加工厂,投资 23万元,维修鄂族居民住房,鄂族群众年人均收入3276元,增长10%。个体私营业户3000余户,从业人员11 535人。382户贫困家庭实现脱贫。职工收入人均年增705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5亿元,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7891元和4383元,增长7.9%和8.1%。
【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提高公民素质,优化人文环境”、“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和“百佳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融资50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在哈尔滨举办鄂伦春族桦树皮手工艺品展。开展“平安塔河”创建活动,以“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秋风行动”、“百日维稳”等为主要内容的专打活动取得成效,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1%和7.5%。投入资金50余万元,落实相关政策、处理积案 26起,实现奥运会期间零上访目标。林业局被评为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塔河县在大兴安岭地区精神文明创建评比中第一,被评为信访工作优胜单位,全县有7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调整产业结构】 如期投产集成材、细木工板项目,当年开工建设中密度板加工项目、当年试生产,林产工业实现产值 1.1亿元。编制《塔河县矿产开发总体利用规划》,引入勘探队伍21个,虹京钒钛磁铁冶炼项目通过省环评批复。争取资金 100余万元,建成“鄂族人家”生态旅游项目,年接待游客5.0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904万元。启动超越野生浆果加工扩建项目,完成厂房基地建设。新增特色有机食品标识认证6个。申报北药项目3个,争取资金45万元。全年养殖木耳1050万袋,鹿存栏1401只。
【林下资源管理】 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林下资源管理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专题会议10余次,专门研究部署林下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塔河林业局野生笃斯、越桔保护开发利用具体实施方案》和《塔河林业局林下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办法》,采取“资源国有,使用有偿”办法,将权力下放给林场,各林场对本施业区内林下资源进行管理。加强管护,增派管护人员,指派专人负责林下资源采集、收购、运输、办理入山采集证、上报采摘、收购数量等日常管理工作。年野生浆果采集收入5000万元左右,实现“职工增收,企业增效”。
【鄂伦春民族乡】 塔河县十八站乡是鄂伦春族居住较为集中的少数民族自治乡,全乡有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407人(其中,鄂族人口567人)。全乡总面积2534平方公里,耕地1.75万亩,草原3万亩,可利用水面900亩,以农业生产为主。投资 312万元,在兴建、永丰、创业、奋斗四个村新修农田路54公里,铺设木桥1座,涵管58个,为农民生产提供便利;投资110万元,新修晾晒场11 000平方米,实现村村都有晾晒场;实施大型农机具补贴,全乡有40马力以上拖拉机11台,联合收割机5台,小四轮拖拉机285台,基本实现田间作业机械化;投资60万元,新建年加工小麦1万吨的面粉加工厂一座, 拉动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投资80万元新建4万平方米黑木耳栽培基地和2000平方米年产100万袋黑木耳菌厂,解决鄂族群众就业100人左右,减少生产成本20万元,每袋木耳创利1元左右;优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一村一品”经济新格局;发展棚室生产,棚室栽培面积310亩,年创产值 360万元;3年累计争取安居工程资金460余万元,农民住房砖瓦化率由7%上升到88%;投资40余万元,对创业村、奋斗村村民全部住房更换彩钢瓦;投资94万元,在奋斗村、兴建村进行沼气池建设试点,兴建村建成“一池三改”沼气池70个,“三位一体”1个,奋斗村建成“三位一体”沼气池 36个,覆盖率100%。打造以粪便——沼气——粮食——生猪为重点的循环经济链条。
【塔林西水电站建设项目签约】 12月9日, 大兴安岭地区与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水利枢纽工程——呼玛河塔林西10万千瓦水电站建设项目,在哈尔滨龙唐大厦举行签约仪式。塔林西水电站建设项目位于塔河县塔河镇西34公里处,工程总投资21亿元,是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呼玛河干流呼中至塔河塔林西河段水能梯级规划》推荐的一期工程,是水利部“引呼济嫩”工程的第一级。2005年,正式启动塔林西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完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林西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项目被列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
【十大民心工程】 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完成十八站乡鄂族新村自来水改造。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在兴建村建设9栋18户住房;投资125万元,开工建设十八站结核病房;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对镇内 8所中小学和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学校进行维修;改善城乡交通条件,开工建设原筑路工程局家属区水泥路2827延长米、开库康通乡公路67.7公里和三乡村级水泥路 9.7公里;推进集体混岗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完成资格审查3866人;加大对贫困学生补助力度,特困生补助473人、住宿生专项补助262人,补助金额12.2万元。全部免除城镇低保户子女和林场、农村中小学生教材费212.9万元,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32.5万元;新建住宅楼、商服楼2.5万平方米,其中,为开发建设初期退休职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向上争取资金 264万元,解决低保户取暖费问题;实现在动态管理基础上的应保尽保,为城镇5886人、农村824人发放低保补助资金299.2万元。
【生态体系建设】 严厉打击偷拉私运、滥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林政案件11起,销毁盗运车辆19台。实施殡葬改革、“以煤代木”工程,加强森林防火,减少森林资源非经营性消耗。开展撤并林场植被恢复工程,完成十八站局火烧区清理1.66万公顷。加快塔峰森林健康恢复工程、绣峰云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编制完成《塔河县(局)2008年~2012年绿化规划》,新增绿地 1万平方米。塔河林业局代表大兴安岭地区接受国家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首次实现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
【人大代表工作】 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年内10位代表列席常委会,30多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活动。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全年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 140多件。开展“十佳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县乡(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6个选区组织12名代表进行述职报告,138位选民代表出席述职会议。
【民商事审判】 县法院注重法律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79件,审结 275件,结案率98.6%。实行从诉前到庭后全程调解新举措,全年调解结案242件,调解结案率86.7%。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开辟审判和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审理买卖、借款、租赁等市场交易中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打击刑事犯罪】 县检察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审查批捕、不捕和起诉、不诉案件准确率100%。所办理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办结,法定时限办解率100%。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突出打击破坏资源的涉林涉木犯罪和影响大局工作的涉火犯罪;坚持质量第一,所办理的批捕及起诉案件未发生一起错案;通过创新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新农村建设】 投资225万元,购买大型农机具23台套。投资 22.5万元,建设农田灌溉工程,新增灌溉面积1.1万亩。投资181万元,新建十八站乡兴建村砖房21栋 42户。投资268万元,为依西肯乡、十八站乡410户居民安装自来水,农村自来水入户率74.4%。投资90万元,新建沼气池110个。投资210万元,新建十八站乡奋斗村白色路面6.7公里。投资 30万元,为“三乡”卫生院购置B超等医疗设备。农民参合人数增至3765人,参合率98.3%。投资37.3万元,新建畜禽疫病防治工程项目,全年牛存栏2805头、羊存栏7266只、猪存栏8956头,畜牧业产值实现4705万元,同比增长8.6%。发放粮食直补、生产资料补贴和种子补贴 290万元,全年粮食产量8354吨,同比增长32.6%,种植业产量实现6715万元,同比增长24.4%。
【基层党组织建设】 完成11个村换届选举工作。完成 8个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全县党员向四川灾区交纳特殊党费23万余元。举办建党87周年迎庆系列活动,教育局等 9个党组织和刘亚军等13人分别获省委和地委表彰。县委组织部获大兴安岭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调研信息工作一等奖,全年在地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信息100余篇。
【林业改革】 对兴安锅炉厂、刨花板厂和盘古综合加工厂三户企业申报破产,得到国资委批复。对林场生产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完成盘中林场撤并搬迁和沿江林场生产布局调整前期工作。强化会计核算中心、木材销售阳光大厅、基本建设项目评审中心制度建设,规范运行行为,加强计划、财务和木材生产销售管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全年实现增收节支1650万元。
【档案工作】 制定《塔河县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到各单位调查研究,拟定抓目标管理带一般,抓试点带全面的工作方法。派出98人次到全县50个单位进行档案工作指导。为招商引资、设计宣传画册、文化特色品展馆布展、续写《塔河县志》、清欠、对账、诉讼、信访等提供利用文书档案2020卷、会计档案841卷、照片档案125张、资料62本,查阅231人次。 强化档案现代化管理,2008年录入完成 20 000个条目,实现部分馆藏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全区首家建立《塔河县档案信息网》。
【史志工作】 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两周年之际,地方志办公室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完成基层各单位稿件搜集与整理。6月 11日,召开第二轮修志工作会议,组织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第二轮修志编辑小组。志书设计26篇,计 100~130万字,完成初稿20%。按时完成《黑龙江年鉴》、《大兴安岭年鉴》和塔河县(局)部分稿件编写工作,完成塔河县大事记及塔河县概况的编写,约 3万字左右,图片50幅。编撰《塔河县档案修志工作信息》8期, 反映各单位和部门修志动态等内容。第二、三部《塔河县组织史》,待印刷出版。为黑龙江省省情信息网塔河县志书及相关信息网页提供信息。开发地方志信息资源,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塔河。
【文化活动】 投资4万元,为文体局增添一辆舞台演出车。举办 “塔河之夏”文化广场活动。送文艺节目到“三乡”、“四镇”、社区、校园、企业和军营。文化局与县团委共同举办“舞动青春,唱响和谐主旋律”青少年歌手大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年综合素质,营造文化艺术氛围。全年举办广场文化活动25场。
【特色产业】 推进以北药种植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北药种植2124亩,黑木耳种植1186万袋,野生浆果采集1709吨。全县鹿养殖 992头。实行有序开发,规范采集行为,在呼玛河沿岸野生五味子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带建立 2000亩保护区域。实施项目带动工程, 向省、地申报《鄂药系列产品开发》、《北药基地建设》、《塔河林业局野生五味子保护与改培基地建设》、《蓝莓种植基地建设》等项目。其中,地级项目3个,申请资金35万元。扶持4户北药种植户。培训北药种植技术骨干20多人次,聘请 2名国外瑞典的蓝莓专家、省农科所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收到良好效果。
【WIS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 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各阶段工作任务,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培训三级计生工作人员72人,基本达到独立工作水平。组织操作人员到省、地学习和县级培训5批次142人次,基本掌握户卡填写和微机操作技能;规范上机操作记录制度;将WIS标准化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投入 30 000元,用于购买节点单位接入设备;WIS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及变更工作全部结束。
【朱波桦树皮国画获银奖】 在第九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展会上,朱波桦树皮国画获银奖。朱波,塔河县美术家协会主席,桦树皮国画创意发明人。将桦树皮国画在传统工艺基础上不断改进,攻克鄂伦春传统工艺桦树皮画的三大难题 (胶合板底板限制画幅大小、桦树皮色彩和形状保持时间短、桦树皮成画后表面易脱落), 形成作品色形耐久、装裱精良、兼具中国画和原生态气息的鲜明特色。 (梁秀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