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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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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书记 王  涛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景文
  区  长 黄安柱
  区政协主席 公丕海
  【改革开放30年】 1978年起,新林区在政企合一框架下,积极探索发展经济,强化企业管理新办法,针对营林实行半全能管理体制,生产计划和财务归口管理。对营林机构、队伍、资金和设备继续实行“四固定”,提高了营林资金的使用效能。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959万元。1980年,开始实行林区分类经营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林权使用权合理流转;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发展替代产业,拉动林区经济发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03万元。1984年,全局木材生产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主伐工段划小,成立作业组,实行个体或集体承包,年生产木材835 300立方米。1985年,改革深入,实施局(场)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设,职责分开,简政放权,合并机构,改革领导体制和部分管理体制,成立由党、政、工、青、职工代表参加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进行配套改革。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 191万元。1989年,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采取国有民营、租赁经营等形式,发展林木产品加工业,实现林木产品精深加工,初步形成刨花板、细木工板、家具、地板块、卫生筷、牙签、食品棒等林木产品。1991年开始,林业出现“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局面,林业企业亏损,经济滑入低谷。1993年,取消商品材销售的指令性计划,将商品材销售推向市场。1996年,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开始,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木材产量计划逐年调减。全面实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执行采伐限额,控制三总量,从源头上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林份平均郁闭度由0.5347增加到0.645。1999年,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0年,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小企业改制,盘活资产1449.8万元,剥离债务5171万元。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69%,非国有经济为31%。地区生产总值完成 27 662万元。2002年,按照地委“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的总体部署,确定以养鹿为重点,先后制定发展鹿业优惠政策,成立兴安鹿业公司、打造“兴安鹿业”品牌,联合研制生产鹿精深加工产品13个系列 120个品种。营林生产实行家庭承包租赁经营。至2005年末,组建营林专业户60个。累计完成更新造林56 487.7公顷,天然幼中林抚育158 128公顷,管护面积869 971公顷。设立近山管护区10个,远山管护区70个。组建家庭承包15户。2007年,引进盛兴集团投资2.1亿元的 10万立方米高密度板项目。投资7749万元,与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合资组建兴盛木业有限公司,共同开放落叶松原木综合利用项目。林产工业产值实现1.8亿元。云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开发塔源铅锌矿,年开采铅锌矿石20万吨。全区注册非公有企业4004户,从业人员9747人。累计投资14 086万元,先后完成331项利民工程。全区有林地面积796 840公顷,有林地蓄积6262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91.7%,在全地区最早实现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58 109万元。2008年,全区经济总量完成59 047万元,同比增长13.1%。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 2487万元,完成年计划118%。一般性预算收入实现1219万元,完成年计划116%。上缴款完成12 915.7万元,完成年计划100%。  
  【综 述】 2008年,全区经济总量完成 59 047万元,同比增长13.1%。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487万元,完成年计划118%。一般性预算收入实现1219万元,完成年计划116%。上缴款完成12 915.7万元,完成年计划100%。云岭矿业、中兴矿业、兴盛木业、三中改扩建和标准化小区等项目相继开工,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 25213万元,同比增加4119万元,增长19.5个百分点,投资结构有新变化,千万元以上项目占主导地位,云岭矿业、中兴矿业和兴盛木业项目占总投资83%。通过实施“致富工程”和大项目建设, 城镇居民从业人员增加2012人。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7613元,同比增长7.5%,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5 044元,同比增长20.29%。招商引资签约额17 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 163万元,完成年计划138%。社会事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保持民生项目投入不减,综合投入15 260余万元。文明创建以提高人们思想道德为根本,以培育区域特色文化为途径,以打造整洁环境为目标。环境优化取得新成果,营造了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指标居全地区第三位。
  【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大项目5个,签订合同性项目4个,签约额17 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 163万元,完成年计划138%。其中,大兴安岭中兴矿业公司《塔源铜多金属矿增资扩建项目》签约额3000万元;新林区云岭矿业公司《塔源铅锌矿开发追加投资项目》签约额6200万元;盛兴集团、韩国汉森公司《家具及装饰板材贴面烤漆板项目》签约额5000万元;浙江港澳家具杭州神彩贸易有限公司《高档实木建筑材料及家具部件项目》签约额3000万元。
  【《新林区志(1989~2005)》出版】 《新林区志(1989~2005)》2002年 4月开始编纂,于2008年5月印刷出版。全书 1440千字,记述1989至2005年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是一部具有新林林区特色的资料性著述,对掌握新林区发展脉络、探索历史发展规律,总结经验教训、科学决策、资政施治、开创未来提供翔实资料。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有益借鉴。
  【民生工作】 综合投入资金15 260余万元。通过计划、财政和财务渠道争取民生、富民产业项目资金2645万元;从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取社会事业资金近 1亿元。补发历史拖欠职工工资1722.5万元;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拆除棚户区9232平方米,推出 185户廉租房;对部分楼房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启动翠岗镇自来水入户工程,入户率61%;投资100万元在新林镇建设一处标准化物业示范小区;投资 10万元,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624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投资632万元,改扩建新林三中,建设一栋高标准的实验楼;投入 52万元,提高住宿生的伙食补贴;投入94万元,增加医疗设备,对镇场 6个卫生院和区职工医院进行维修改造;新林镇汽车客运站、民政大厅建成使用。



                  黑木耳精选
    
  【生态建设】 以开展森林资源友好区局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行经营人林权责任制和资源管理联带责任制,遏制无证运输和超计划“请车”现象发生,木材加工厂由46户减少到7户。推行林下资源管理改革,转让面积63.8万公顷,转让金额 116.97万元。巩固以煤代木和殡葬改革成果,以煤代木普及率实现100%,殡葬工作实现“零土葬”目标。森林防火实现春夏秋防“零火灾”目标。
  【项目建设】 塔源铅锌矿采选厂全部完成土建和剥离工程,开采铅锌矿石5.64万吨;塔源铜矿实现试生产,生产铜矿精粉 400吨;兴盛木业有限公司实现试生产,在林木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与浙江港澳家具杭州神彩贸易有限公司签订3000万元定项集成材合同;盛兴人造板厂产值实现8348万元;食用菌养殖实现5020万袋,产值1亿元,黑木耳出口美国 6000斤,出口创汇21万元,实现食用菌商品出口创汇零的突破。
  【党建工作】 以“服务经济、致富群众”为主线,开展“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活动;在争先创优活动中,新林区被省委授予社区党建先进区委、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邻居节”获省优秀组织奖,“争促建”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获地区先进集体称号;推行干部工作积分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稳定和谐发展环境;投资 100万元,建成行政服务中心;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综合梳理出 6个方面、30个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开展“星级单位”评选活动,激发支部、科室争先创优热情;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信访责任追究,采取信访听证会、党群部门包案,使重点上访人员得到稳控,有效控制信访多发事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刑事案件立案 29起,破案率93.1%,治安案件立案48起,查处率100%,城镇消防实现城镇火灾“零发生”目标。
  【文明创建工作】 组织开展创业文化建设活动,整理开发会战时期史料,推广女子架桥连、女子采伐连等先进事迹;出版第一部《新林文集》和 《新林书影画作品精粹》; 第三届“邻居节”活动中,表彰奖励5对好邻居和10个标兵家庭,涌现出业余文体队伍 53个,组织各类演出72场,中小学冰雪管乐普及率100%,全地区中小学生冰雪运动会上获小学组第一名;新林区通过省级文明城区检查验收,新民社区被推荐为省级文明社区。
  【木材销售管理】 强化对国有资金控制和约束,加强木材营销管理,在提高售价、转变销售方式上推行“三级销售”新模式,即按客户要求,以一个高于纸材较高的价格进行第一次挑选,经过挑选余下的木材,由客户竞价进行第二次挑选,价格介于第一次和纸材价格之间,经过进行第二次挑选余下的木材,最后按纸材价格进行销售。对16厘米以下径级落叶纸材进行单独归楞,适时把握市场脉搏,在销售旺季提价销售,仅落叶造纸材一项,为林业局增收70余万元。
  【增收节支】 制定《新林区(局)2008年增收节支计划》,明确增收节支实施范围、目标、主要内容。推行场长负责制,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增收节支各项任务列入经济承包内容,减少消耗、节约费用等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提倡和推行节约挖潜,使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强办公经费、差旅费、接待费和小汽车费用使用管理,按照《关于差旅费核销标准的有关规定》、《新林区资金管理办法》和《新林区办公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审核相关费用票据,剔除超标、漏项、涂抹、不合理和弄虚作假项目,全年全局减少费用支出447.9万元,压缩成本支出185万元,实现增收节支1252.8万元。
  【信访工作】 开设区(局)党政一把手信访专线,建立“调处中心”,实现合理信访问题“一站式”解决到位。把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落实到岗位和具体人,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区委办等部门组成的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抽查督导疑难信访案件调处情况。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邀请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与问题处理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使群众充分了解法律、政策,消除误解,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在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年终目标考核中,新林区获“优胜”单位称号,区信访办被地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授予2008年度先进集体称号,信访办主任付亚娟被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实施基层中心组旁听、深化专题辅导,强化两级中心组学习。开展两组联学、思想解放之旅汇报会、 十七大精神培训班、研讨会、 干部素质论坛等活动。在《调查研究》等省地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80篇。《创新理念探索理论宣传新途径》在《黑龙江宣传》发表。新林区被评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在地报发稿1113篇。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中国绿色时报发稿20篇。获地区宣传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第一名。通过省级 “文明城区”考核验收,5个单位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获省第三届“邻居节”优秀组织奖,论文 《以节庆活动助推邻居节》获省“邻居节”论坛一等奖,甄丽英获 “精彩兴安”人物。 组织文学摄影采风、文化摄影作品征集以及见证改革开放30年征文, 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文化活动, 组织大型文化活动13场,出版建区以来首部 《新林文集》和《新林书影画作品精粹》。全地区宣传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综合评比获第一名,获理论武装、舆论导向、社会宣传和思想政治、对外宣传、舆情信息五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百村行”活动】 坚持知情选择人性化,按照双方知情自主选择、长效为主、群众满意的原则,执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服务规范》,提高避孕措施有效率,避孕措施及时率100%;坚持服务方式个性化,把育龄人群划分为健康期、孕产期、本期落实避孕措施期、患病期四个类别,实行分类个性指导。育龄群众持《手册》,在各级技术服务机构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和接受相关技术服务。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妇科大夫,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保健普查、常见病治疗等综合服务,服务面100%。坚持服务管理规范化,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服务档案,建立孕、环情定期检查和随访制度。对无避孕措施或意外妊娠者,及时落实避孕方法或采取补救措施,开展生殖保健普查普治,服务率 85%以上。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2006年后,没有发生一列出生缺陷。
  【新林镇政务公开】 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一项重要措施,凡涉及群众利益及全局利益的事,及时向社会公开。聘请 7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方法进行全程监督;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相结合,开通为企业、居民服务的“直通车”,建立民政事务、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项目服务窗口,将办事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公示,利用电子显示屏流动显示各项程序及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低保”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通过公示监督,取消7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将 15户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提倡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优质服务。
  【火烧区造林】 坚持造林质量和工作进度两不放松原则,严把防火安全、生产技术、造林监理关。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体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及时召开项目实施推进会。成立火烧区造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森林防火管理办法。新林营林监理事务所组成监理小组,整个施工期间,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年火烧区造林总面积512.8公顷。
  【翠岗贮木场“五比五看五争”活动】 在女工中开展比学习,看素质,争当知识型女性;比团结,看风格,争当巾帼豪杰;比本领,看实践,争当业务能手;比创业,看贡献,争当致富带头人;比贤惠,看表现,争当和谐家庭。“五比五看五争”活动 ,涌现出被区委授予“文明公民”的场劳模标兵张丽娟,被区委授予“优秀党员”带头发展特色产业的刘乃艳,多次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的工会女工委员金月英等先进典型代表。全场有3名女工加入党组织,4名女工走上中层干部岗位,48%女工家庭成为 “十星级文明户”,56%女工受到区、场表彰,3位女工组成的内业办公室在新林区第29届劳模大会上获“先进股室”荣誉称号。
  【“以煤代木”工程】 宣传有关政策、燃煤安全知识、烧柴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发放宣传单8600份,出动宣传车869次,在区电视台播放电视新闻 96条,在省级报刊登以煤代木新闻2条,地级报刊登12条,举办报告会153场,参加12 115人次。开展“以煤代木”整改巩固提高会战,区“以煤代木”工程领导小组与各镇(场)包片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采取拉网式逐户复查方法,清理烧柴19 977立方米。推广型柴使用,生产型柴 638吨。组织型煤生产,累计生产型煤2053 吨。加大补贴力度,为烧柴清理到位、炉灶改造到位的居民户每户免费发放燃煤1吨,为3000多低保户免费发放燃煤近5000吨。安排专项资金 500多万元,对居民购煤实行补贴。筹措资金300多万元,继续对低保户等困难群体进行取暖救助。安排资金70多万元,对861户食用菌养殖大户奖励燃煤3000吨。全区全部实行以煤代木,年减少木材消耗近17万立方米,增加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近 2亿元。区以煤代木工程获全地区第一名,新林区局被评为优秀县区局,区以煤代木办公室被授予工作优秀办公室,孙希国被评为优秀组织者,任秀艳等10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司法行政】 制定《新林区“五五”普法规划》。宣讲法律12场次,受教育1590人次。开设电视专栏“罪与罚”专题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公、检、法、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发放宣传单8000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人次。律师承担法律援助案件5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刑事诉讼代理2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件。解答法律咨询190件,代写法律文书30件,担当法律顾问15家。公证处办理民事公证132件,经济公证7件。整顿调委会 8个,培训调委会委员89人次。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9起,调解成功率100%;开展回归人员排查 2次,排查出当年回归人员14名,全区3年来有62名列管回归人员。接茬刑满释放人员14名,接茬率100%,安置率80%。新林区司法局被地区行署司法局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被地委政法委、地区行署人事局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政法战线先进集体。  
  【政协提案】 委员们围绕发展绿色食品、矿产开发、城镇建设、森林防火等方面提出提案 10件,占立案总数38.5%。围绕加快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文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出提案 11件,占立案总数42.3%。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关注低收入群体,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新林等方面提出提案5件,占立案总数19.2%。征集提案28件,立案26件。所有提案全部办复,办复率100%。其中提案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18件,占69%。              (杨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