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1年4月2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地林直、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各项部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进一步满足了林区人民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一五”期间主要成绩
“两基”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区始终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作为全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七个县区全部通过省政府“两基”复检验收后,又顺利通过省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评估,其中呼玛县、加格达奇区获得优秀单位;新林区、漠河县、塔河县先后通过省政府“双高普九”复检验收。2010年,全区小学、初中辍学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指标。
标准化学校建设稳步实施。2008年,我区全面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制定印发了《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详细部署。到2010年末,已完成53所学校的创建工作,完成计划的170%,其中6所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要求。
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推进教学改革、完善评估机制、提高特色教育水平。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重点中学录取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高考连续四年稳中有升,二表以上进线人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区中小学普遍开展具有林区特色的冰雪、管乐、版画及写字教育。
职业教育长足发展。2007年,我区召开了建区以来首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地区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设立了职业教育专项经费。2007年,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将全区9所职业技术学校整合为3所,5所技工学校合并成1所,成立大兴安岭技工学校,全区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地区职业学院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办学规模逐年壮大,为林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实用型技能人才。
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2007年,继地方中小学校实施“农远工程”后,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结合林业教育发展实际,在林业中小学全面启动“林远工程”。全区农村及林场中小学全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远程教育覆盖率为100%。目前,我区中小学每7名学生配备了1台计算机,全区所有学校实现了“校校通”,部分学校实现了“班班通”,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效整合,教育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师德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每年一个主题,连续开展了“爱与责任”、“感恩教育”、“幸福从教”、“践行新规范”等主题师德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教师爱岗奉献的职业道德感。把培训作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主要途径,在北京、上海建立了培训基地,地区成立了“教育专家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引进高层进行高端培训;开展了“农村教师进名校”、班主任、骨干教师、信息技术、高中课改等重点培训;连续四年选派58名骨干校长到上海名校挂职培训,组织1580人次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参加了远程培训;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45个,参加培训的教师达到8123人次。建立和完善了“远程培训+骨干班次+校本研修”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教师待遇,2007年林业集团公司提高企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助学惠民政策成果丰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现“全免全补”,相继免除了义务教育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全区义务教育住宿生及住宿特困生发放生活补助;对低保家庭考上本科大学的考生给予资助;对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助学金,为我区巩固“两基”成果,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教育经费24.1亿元,尤其是自2007年起,地区连续三年投入过亿元,集中改造中小学“老三室”,装备“新三室”,全区中小学校整体硬件条件和教学环境跃居全省前列。
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压缩规模、提高档次、集中办学、提高质量”的调整方针,加快网点布局调整,全区共撤并了46所中小学,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县(区、局)逐步撤并林场学校、整合城镇内学校。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将部分独立的初中、小学合并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集中办学,新林区撤并规模较小的林场小学,建立了小学寄宿制学校;优化了高中教育资源,将3所普通高中合并成1所高级中学。2009年,全区启动企办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完成了十八站林业局教育属地化管理工作任务。阿木尔、图强林业局实现了“科校合一”教育管理体制,对全面完成我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大兴安岭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方式转变、体制机制转轨和发展战略转身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五大功能区”和“十大工程”的重要时期。实现我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一是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教育,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人才战略,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为我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三是实施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建设生态型花园式社会主义新林区,对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拓展了新阶段教育发展的广阔空间。四是人口结构变化特别是各级各类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为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机遇。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我区教育与先进地区比较,尤其是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优质教育资源还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强烈需求。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发展水平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教育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网点布局需进一步调整,办学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有待普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校长任免等统筹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薄弱,服务林区社会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各级党委、政府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增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举全区之力,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充分发挥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以建设全省教育和人力资源强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统筹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把我区建设成“生态型、花园式”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原则。以教育发展为第一要义,牢固树立“党以重教为本,政以兴教为责,民以支教为荣”的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3.坚持均衡公平原则。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弱势群体,教好每一个学生,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4.坚持质量为先原则。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强化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5.坚持依法治教原则。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三)战略重点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要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积极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积极扶持困难群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保证教育公平政策有效实施。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是我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继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发挥“农远”、“林远”工程效益,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在实现“校校通”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班班通”。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的牵动点,提高教育网络覆盖率。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一流的教师,才有一流的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工作永恒的战略重点。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科研水平。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尤其要提高林区企办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扎根边疆、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
实施更有成效社会服务。服务经济社会是教育发展重要价值取向。各级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新兴产业体系建设相适应,各类人才培养基本满足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需要。
三、目标任务
(一)德育
主要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以“立德树人”工程为重要载体,到2015年,全区中小学校“五型校园”创建比例达到95%以上,“三文明”比例达到50%以上,家长学校达到100%。每所中小学校至少有1至2个品牌社团。每个县(区、局)都要有1至2所德育科研示范校。健全学生会组织和共青团(队)组织。通过加强德育工作体系建设实现学校合格加特色,学生全面加特长的教育目标。
主要任务:
1.构建有机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 一是小学教育阶段。重点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养成孝敬父母、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的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乐观向上的性格。二是中学教育阶段。教育学生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学习的理想,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逐步培养自立自强、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三是中职教育阶段要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四是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造一批具有我区特色的先进典型、精品活动和德育基地。
2.强化德育工作关键环节。落实课堂教学主渠道任务,增强德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学科教学的德育功能,加强学科德育渗透,使学生在学习知识中受到良好道德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弘扬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每个社区都要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教育系统为24所社区学校补充120名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强化学校音、体、美教育和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三县四区要充分发挥现有场所作用,各林业局要积极争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大力开展具有我区特色的冰雪、管乐、版画、写字教育及基地建设,加强艺术教育,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大力开展综合实践活动,2011年,全区各地都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建设1所“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开足开齐国家、地方和学校的三级课程,搞好校本课程开发,引导学校办出特色。依托“农远”、“林远”教育信息平台,构建地、县、校三级教研模式,发挥教研部门服务校本教研、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努力构建既符合课改方向,又具有林区特色的新课程体系。
(二)学前教育
主要目标: 全面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全省率先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12年免费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鼓励和引导公办中心幼儿园开办托幼一体化试点,逐年增加0~3岁婴幼儿教育班的覆盖率。到2013年,全区公办园数量满足当地75%以上适龄儿童入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
主要任务:
1.落实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林区(农村)建设规划。城镇新建小区、旧城改造,要根据区域适龄幼儿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的具有我区特色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困难的幼儿入园给予补助。2011年,在新林区及阿木尔林业局分别进行12年免费教育和“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到2013年,基本实现免费学前教育,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12年免费教育。
2.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归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幼教课程改革,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和启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由于新的省定幼儿园编制尚未制定,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暂按1:6配备。到2013年,全区公办幼儿园新增教职工1350人,由中小学富余人员转岗分流可解决826人,主要从事幼儿保育和行政后勤工作。所缺524人,原则上从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由各县(区、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行署教育局审核把关。为提高全区幼儿教师素质,保证学前教育质量,地区每年投入30万元用于培训学前教育工作者。到2015年,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5%以上,专业合格率达50%以上,非专业的幼儿教师接受专业培训达到100%。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4.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每个县(区、局)至少办1所城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较多的县区要适当增加,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 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乡镇应独立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自2011至2013年,全区新建幼儿园14所,改扩建31所,其中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改扩建20所。经测算,全区需投入新建改扩建资金9248万元(不含室内装修和场地建设项目资金)。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地区每年设立15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以“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县(区、局)幼儿园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一是各办园单位都要积极向上争取新建幼儿园项目资金,获省批准新建的幼儿园,地区按基本建设资金总额的10%匹配(未获省批准的自建项目资金,地区按20%匹配);二是改扩建的幼儿园,地区按基本建设资金总额的80%匹配;三是地区匹配50%的设备购置资金,剩余50%资金由各县(区、局)拨入地区指定帐户,林管局对需购置的幼儿园设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义务教育
主要目标: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调整网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到2015年,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全部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全区“双高普九”县区的比例达到100%。我区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小学五年保留率和初中三年保留率分别保持在99%以上,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区域标准化学校建设。2011~2013年全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
主要任务:
1.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各级政府要在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质量提升、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供充分、有效制度保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子女接受优质教育需求。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
2.扎实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和校舍等教育资源,全面实现区域内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加大校舍安全投入,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到2011年,确保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3.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中考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学生知识面、创新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的考查,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能力人才的正确导向,实行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配额到校的招生办法,到2015年,招生指标配额到校比例达到80%。
4.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每个重点扶持发展的镇(碧水、呼源、古莲、翠岗、盘古、古源、劲松)设立1所小学六年制学校(或教学点),每所学校一般不少于6个学年教学班(教学点一般不少于3个学年教学班),每个班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教学点一般每班学生不少于10人),推广新林区、漠河县经验,在县(区、局)所在地办寄宿制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最少不少于9个教学班,最多不能超过36个教学班。初中每班学生人数不少于35人(乡镇初中不少于25人),最高不超过50人。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林区(新农村)建设规划,消除城镇一些学校存在的大班额现象,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内。
5.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从今年起到2013年,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任务。打破区域间、管理体制间、各级各类学校间的界限,按照“减少数量、扩充容量、提高质量”的原则,采取撤、联、并、建等方法,撤并学校21所,全区小学、初中由89所减少到68所。具体撤并情况见下表:2011~2013年全区中小学撤并规划
(四)普通高中教育
主要目标:2011年,将地区实验中学与地区高级中学合并,形成东西两个校区,扩大实验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的规模,扩大优质高中容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上好高中”的愿望,新林、呼中的2所高中“十二五”期间免招自费生,普及高中教育。到2015年,漠河县高级中学、塔河县第二中学、呼玛县高级中学均达到省达标高中建设标准,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6年,随着生源减少,新林、呼中2所高中可分年级逐步撤并。全区普通高中由现在7所减少到4所。
主要任务:
1.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科学调整普通高中发展布局,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和达标高中建设,充分发挥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示范辐射作用。针对未来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程资源的丰富性,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深化高中课程改革。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全课程,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多门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不同潜能和个性的学生提供发展空间。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鼓励学校以课程建设为核心,自主探索特色发展新途径,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学校文化。三县普通高中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机制和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五)职业教育
主要目标: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大力提升基础能力,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高中阶段在校生的40%以上;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每年招生1500人以上,年均递增10%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全区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60%。将全区职业教育学校建成面向我区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林区建设人才的基地。
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尤其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从2011年起,各县都要设立20万元职教专项经费,保证职业教育发展,各林业局(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实施高职院校“特聘教授计划”,采取联合培养的方式,培养5名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3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努力构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渗透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学生职业能力为重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项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程”,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合作机制,实现职业教育集约发展。把地区技工学校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并晋升为技师学院。塔河县、漠河县职业技术学校要建成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漠河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旅游服务专业建成全省中职品牌专业。呼玛县职业技术学校要理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我区职业教育整体办学实力,提高职业教育为我区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的能力。
3.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费制度。制定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办法,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注重职业教育质量,办好特色专业,满足社会各类人员学习技能需求。
4.加快职教集团建设。2011年组建起以地区职业学院、技工学校为核心的大兴安岭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是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职业教育机构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立足于大兴安岭职业教育的发展而组建的相对独立的组织,实行理事会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会成员。按照“先松散,后紧密”的管理模式,在行署的领导和地区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集团内在办学条件、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标准、科研开发、师资培训、实验实习、学分互认、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招生就业、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
5.积极晋升技师学院。加快推进大兴安岭技工学校晋升国家级重点技工校和技师学院工作进程。成立大兴安岭技师学院筹建组,向省争取政策,力争2013年建成。
(六)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主要目标: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或接近我区义务教育水平。残疾青少年接受一至二年职业技术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保障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的民族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我区鄂伦春民族文化传承教育中心。
主要任务:
1.关注残疾人教育。以保障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为重点,积极发展特殊教育。落实政府发展特殊教育职责。抢抓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机遇,建设好我区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加格达奇区要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服务于全区残疾儿童。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区、局)要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与外地特教学校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形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2.积极开展民族教育。在民族中小学实施民族语言和汉语“双语”教学,将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和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中心校建成我区鄂伦春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弘扬鄂伦春民族原生态文化。全面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少数民族政策。
(七)继续教育
主要目标: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大力开展多样化的成人继续教育,加快推进成人技能培训,大幅度提高成人继续教育质量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十二五”期间,年培训企业职工、复转军人10 000人次,累计实现农民工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分别为5000人次、75 000人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农村经纪人分别为1770人、250人。
主要任务: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地、县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依托地、县职业学校资源优势,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实用技术等培训。加快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在全区建立社区学习中心,依托全区职业院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构建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基本满足社会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需求。
(八)教育信息化
主要目标:实现教育信息化。依托教育信息中心、大兴安岭教育网,建立覆盖全区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服务的网络体系,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区构建完备的现代教育支撑体系。到2015年,全区70%的学校实现班班通,“光纤到校”率达到100%。
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加强对学前教育多媒体配备工作,逐步实现全区公办幼儿园“园园通”。为全区中小学和中职学校配备液晶触摸屏、集成电脑等设备。建立地区教育信息管理中心,使其成为全区教育系统的网络管理中心、网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教学中心、教育科研中心、教学资源中心。
2.提供优质的网络化服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学生掌握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促进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丰富课内外学习和研究。着力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教育理念、教学手段、学习方式创新的有效途径,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地、县、校三级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公文流转、视频会议、电子政务和信息报道等系统的服务机制,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
3.成立教育信息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着“不增人、转职能”的原则,将行署教育局内设的事业单位“校办企业管理中心”和教师进修学院的相关业务整合,组建地区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抓好全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发展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及中小学校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等工作。
(九)教育国际化
主要目标:发挥我区地域优势,构建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和芬兰等欧美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格局。2015年前,建立我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式的大兴安岭教育,提升我区教育的竞争力。主要任务:组织校长、教师赴境外进行教育访问、学习,邀请境外的教育专家、学者来我区开展教育讲学活动,建立友好的国际教育交流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外教,开展校际间的交流。漠河县建立起对北欧、呼玛县对俄、加格达奇区对日、韩教育交流合作基点校。适应我区对俄贸易的需要,加快培养商贸俄语等方面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
1.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教育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及时解决影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度,把教育优先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和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良好环境。
2.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明确管理责任,形成政事分开、责权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府及其部门发挥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行政审批、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作用。对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
(二)加快教育改革创新
1.全面启动中小学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教育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科学分配和使用编制。促进不同地域、不同类别人员间的合理流动,解决部分中小学校教师超编,部分学校优秀教师不足的矛盾。推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和校长聘任制,合理分流中小学富余人员,通过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任前培训、竞聘上岗等程序,从事学前教育、社区教育、其他工作或自谋职业。各县(区、局)教师培训机构,要对落聘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在职培训,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培训期间不全额发放工资。逐步完成企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在全区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上,重点向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为目的,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常规化师德管理机制为重点,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境界和专业素质。进一步增加培训经费,2011年与国家教育学会共同建设大兴安岭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具有我区特色的“远程培训+骨干班次+校本研修”培训活动。办好专家活动站,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举办好“金烛杯”课堂教学大赛。
2.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扎根边疆、无私奉献的精神,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结构优化、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地委、行署每年表彰10名“兴安园丁”和100名优秀教师。提高班主任教师待遇,将班主任津贴提高到每月人均150元。设立骨干教师岗位补贴,为省、地及县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00元、60元、和40元岗位补贴。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系列,打破教师职称评聘终身制,逐步提高中小学校中级、高级教师比例。
3.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根据黑政办发〔2002〕69号、黑编办〔2003〕8号和黑编办〔200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职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教育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每两年核定一次编制,科学分配和使用编制,并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建立不同地域间、不同类别教师间合理流动新机制,做好城乡教师对口交流工作,鼓励优秀教师到基层或薄弱学校任教。
4.合理分流富余人员。教师是我区宝贵的人力资源,应进一步盘活使用好。通过选拔聘用机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部选用调剂优秀教师到骨干岗位;今后各地在政府(企业)机关、中介组织、社会公益、新兴产业等岗位用人时,应首先考虑从富余的教师中选用。转岗部分人员充实到幼儿教育、寄宿制学校后勤岗位、社区教育、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新兴产业等岗位。鼓励有能力的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林区种养殖行业。今后,凡空编学校吸收录用人员,主要从现有教师中调剂和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相结合的办法解决。由于学校用人的特殊性,教育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5.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要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领导干部,推进学校干部制度改革,科学核定学校领导职数,对于合并的学校领导职数要自然消化,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多种形式的选拔办法。县(区、局)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的任用,要征求地、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强化干部管理,促进合理流动,有计划选派优秀校长到国内优秀学校挂职锻炼。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6.提高教科研水平。加强地县两级研培基地和研培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研培基地和研培教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积极构建以校为本和促进教师素质发展的“校本培训”、“校本教研”等教师成长模式,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重点加强对“大兴安岭教育生态圈”的课题研究,增强广大教师科研能力。灵活运用案例分析、问题解决、教学反思、实践探索、区域交流等多种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教研形式,组织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的实践活动,使教师在具体的教研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经验和能力,不断提升专业素质。
(四)逐步增加教育投入
明确各级政府、办学企业义务教育投入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一是全区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或超过国家核定4%的指标,并保持稳步提高。二是“三个增长”即“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三是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确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四是地区设立教育专项资金: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每年100万元,保证职业教育发展;特色教育专项资金每年100万元,支持我区在全省率先打造素质教育示范区,巩固“冰雪基地、管乐之乡、版画名城”特色教育成果,提高特色教育水平,推进特色教育发展;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每年100万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提高我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教育资源整合奖励资金每年100万元,鼓励县(区、局)结合我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林场撤并、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合理调整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布局,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较好完成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单位给予奖励。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建立教育部门管理、使用,财政部门指导、监督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并加大监督力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教育经费安全,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五)完善教育资助体系
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到2013年,努力使我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免费学前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全免全补”,逐步提高家庭困难学生和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对全区中小学住宿生给予伙食补贴。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发放比例,确保资助面达到20%以上。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全面推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保证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六)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1.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质量标准体系和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目标管理。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坚决制止以升学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以及在课外辅导班授课。
2.加强地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坚持督政与督教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进一步完善发展型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价机制。
(七)坚持依法治教治校
1.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及时查处各类涉教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规章制定,促进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推动“法律进校园”常态化,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2.保障校园安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健康校园、书香校园、生态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安全教育、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