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11月16日)各县、区委,县级企事业党委,地林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下简称《改革纲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起符合《改革纲要》总体要求、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办学体制进一步开放、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内容方式进一步改进、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培训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任务,按照《黑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整合地、县(区)两级培训优势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推进地、县(区)两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着眼于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基层干部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推进地、县两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通过撤并5个林业局党校到相应的地、县委党校,成立大兴安岭行政学院和大兴安岭社会主义学院(与地委党校合署办公),将三县四区党校更名为“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分校”,并由地委党校统筹教学工作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增强地、县两级党校的办学实力,提高培训水平。继续开展县级党校升级达标活动,促进县级党校建设与发展。到2012年末,基本完成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任务。
2.充分发挥我区各类培训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地、县(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培训特点,增强培训实效。积极发挥地区职业学院的师资优势开展合作办学,定期邀请省内外专家、高校优秀师资到我区讲学。在适当时间将地区资源馆、漠河“五六”火灾纪念馆以及各地的知青馆、博物馆等挂牌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考察学习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201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条件成熟时,将“龙江发展讲坛”的视频会场延伸到县(区),促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探索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境外培训。
二、激发内在动力,提高培训效率,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3.完善体现培训需求的计划生成机制。建立由地、县(区)两级组织部门牵头、党校具体组织实施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为依据,制定分类别、分层次的年度培训计划和班次教学计划。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建立培训需求动态反馈和计划调整机制,使培训计划更具针对性和合理性。地、县(区)两级党校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地、县(区)直部门的重要班次也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征求基层党委和有关直属部门的意见。
4.探索对重点培训班次实行项目管理的竞争择优机制。探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对部分重点培训班次实行项目管理,采取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在省内外党干校、高校和经过资质认证的社会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
5.建立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参训机制。建立完善地、县(区)两级党校主体班学员组织调训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以及需要点名调训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建立培训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提高调训计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防止出现乱办班、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等问题。地、县(区)党校主体班调训计划要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地、县(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下达的调训计划认真完成任务。被调训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需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训。2013年前,地、县(区)两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学员组织调训制度。把组织要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结合起来,利用网络培训、高校培训等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对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培训,逐步加大干部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的自主权。地委党校要逐年加大自主选修课的比例,向学员提供更多的课程菜单用于选学。待省委组织部开展自主选学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我区再逐步推开此项工作。
6.建立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在干部年度考核时,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问效制度,不断深化和拓展培训效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将各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反馈学员单位,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考察干部的重要渠道,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促进培训和使用有机结合。2013年前,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直单位、县区林业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7.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由地委组织部牵头,与地委党校共同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从教学质量、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教学设施等方面,定期对各县(区)级党校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区)级党校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各县(区)级党校每年要组织自评,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到2012年,在全区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三、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内容方式改革
8.完善培训内容体系。在地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地委党校和各分校组织专人,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特点,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制定分类培训大纲。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各主体班课程要及时更新,满足培训需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地、县(区)两级党校要把建设品牌培训项目和精品课程作为完善培训内容体系的重要任务。2012年前,地本级党校和各分校要确定一批品牌培训项目和精品课程。
9.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由地委党校牵头,各分校参与共同探索和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对重要的综合类培训班,可分阶段、分专题灵活安排学习。先行在本地区内尝试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等有效形式,再逐步向省内、外推行。探索建立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向培训制度。鼓励各县、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把送教上门和理论宣讲作为满足特殊培训需求和对干部进行普及教育的有效方式。推行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互动为手段的现代培训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推行行动学习法,加大实践课堂比例,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进一步抓好干部在职自学,鼓励和引导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
四、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深化师资管理改革
10.完善师资队伍选聘。在专职教师选聘上,采取社会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等多种有效措施,吸引多方面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注重从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中选聘专职教师。改进专兼职师资队伍组成结构,地、县(区)两级党校师资构成要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努力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胜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聘为兼职教师。推进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2012年前,按照学科齐全、分工明确的原则,建立地、县(区)两级师资库,促进优质师资共享。
11.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培养。建立专职教师培训制度,每年在地委党校或省级党校举办一期培训班,保证专职教师每年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名师培养培训工程,通过理论进修、实地调研、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途径,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国家级干部院校学习进修。地委党校(行政学院)通过定期开展教学大奖赛、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方法改革研讨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
12.建立我区师资管理评价系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改革的部署,推进完善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绩效综合评价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坚持集体备课、择优任课制度,优化师资配置。完善教学科研项目竞争择优办法,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校师风师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
五、以提高统筹性强化履职为重点,深化宏观管理改革
13.强化管理职能。调整地、县(区)两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履行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制度建设、计划协调、经费保障等重要问题。建立对地、县(区)两级党校工作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指导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培训情况查询功能。建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的规范制度,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此项工作是我区承担的全省工作试点,2012年3月底前完成。
14.加强学风建设。地、县(区)两级党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从严治教,把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作为办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师要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加强学员管理,积极探索调训通报、自律承诺、学风检查等手段和措施,构建行之有效的学风督查体系。突出教、学、管、用等要素,强化学风考核,重点考核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党性锻炼等情况,教育学员严格遵守党校学习和生活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不准在学习和生活上搞特殊化。地、县(区)两级组织部门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5.改革经费管理。各县区林业局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地本级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推动各县区林业局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探索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和经费“跟着干部走”的使用方式,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到2012年前,将地、县(区)两级党校主体班培训经费、科研经费、选聘兼职教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16.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有关单位要对改革的具体任务形成明确的推进方案,深入抓好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改革涉及到的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7.强化工作指导。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全区所有从事干部教育工作的部门和干部在改革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培训机构的特点,提出推动改革的具体指导意见。对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加强研判,认真总结,及时调整。
18.加强督促检查。地委组织部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改革进展情况,交流阶段性成果。各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也要及时对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项一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各县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