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1年3月11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
2010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在国家林业局和省防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地委、行署、林管局高度重视,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大局,坚持常规工作有创新,关键环节有突破,进一步强化预防、扑救和保障工作,努力克服高温、干旱、少雨等极端不利的天气形势,成功扑救了大面积集中暴发的“6-26”雷击森林火灾,实现了全年无人为森林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为促进林区经济发展、保卫生态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2010年的防灭火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主动参与林火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支队充分发挥尖刀兵作用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敢打硬拼,屡建奇功;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冲锋陷阵,攻坚克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各地了望员、检查员、巡护人员恪尽职守,严密监测,做到了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气象服务,适时进行了人工增雨作业;公安机关及时侦破火案,调动扑火运输车辆,疏导交通;各联防单位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群防群治,有效地防范了人为火灾的发生。为表彰先进,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授予漠河县人民政府等58个单位为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授予张柏林等103名同志为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区今后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区广大军警民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首要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我区防灭火综合能力,为建设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0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名单一、先进单位(县级单位)
漠河县人民政府
新林区人民政府
加格达奇林业局
塔河县人民政府
十八站林业局
阿木尔林业局
图强林业局
松岭区人民政府
地区防火办
武警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支队
行署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区气象局
南瓮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二、先进集体(科级单位)
呼玛县
防火办
北疆乡
金山林场
漠河县
防火办
前哨林场
河东经营所
塔河县
防火办
塔林林场
沿江经营所
松岭区
防火办
直属一大队
古源林场
新林区
防火办
塔源林场
塔尔根林场
呼中区
防火办
呼源林场
碧水林场
十八站林业局
防火办
十八站贮木场
白银纳森林资源管护区
阿木尔林业局
防火办
红旗管护区
兴安管护区
图强林业局
防火办
潮河林场
图强贮木场
韩家园林业局
防火办
兴隆林场
绰纳河自然保护区
加格达奇林业局
防火办
白桦林场
古里林场
加区政府
市政园林处
地区防火办
通讯科
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支队
三大队
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二支队
一大队
森林支队
二大队
塔河大队
加格达奇航站
航护科
塔河航站
业务科三、林农联防单位先进集体(科级单位)
加格达奇林业局葫芦岛管护区
大杨树农工商龙山农场
韩家园林业局老卡林场
呼玛县三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