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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地区“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地区“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地区“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的决定(2011年9月5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地林直有关单位:
  一年来,我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巩固“普九”成果,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滑冰、滑雪及管乐教育等项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为表彰这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弘扬他们的高尚师德,经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研究决定:
  授予实验中学王丽芹等10名教师地区“兴安园丁”光荣称号,并奖励每人人民币10 000.00元;从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每人每月享受200.00元的住房补贴,每人享受保健费500.00元。授予徐翠环等100名教师地区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并奖励每人人民币2000.00元;从2011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每人每月享受100.00元的住房补贴,每人享受保健费500.00元。
  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号召全区广大教师要以受表彰的“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志存高远,淡泊名利的高尚师德;学习他们不计得失,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扎实工作,严谨笃学的工作态度。同时,也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林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附件:地区“兴安园丁”、地区优秀教师名单地区“兴安园丁”名单
  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陈桂文
  新林区第二小学:夏淑云
  呼中区碧水学校:霍银华
  塔河县第二中学:刘英华
  漠河县育才学校:黄丽丽
  阿木尔林业局中学:沈桂珍
  大兴安岭林业育才小学:刘淑梅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王丽芹
  大兴安岭地区职业学院:夏成财
  大兴安岭地区教师进修学院:朱银生地区优秀教师名单
  加格达奇区:
  沃淑英 王丹华 王晓微 孙丽梅 杨春玲
  周 林 秦旭宏 白红波 韩帮松 李士红
  霍宏云 杨晓宏 卢铁夫 刘金霞
  松岭区:
  徐翠环 高福梅 周 媛 孟宪莉 关红霞
  任艳萍 宋云凯 田 刚
  新林区:
  李长伟 冯志远 沈晓勇 魏俊奎 代丽杰
  曹 铭 于新霞 耿忠华
  呼中区:
  王丽平 李硕辉 于庆莲 杨光 薛淑华
  杨 辉 李丽玲 孙凤翠
  呼玛县:
  程 飞 孙丹萍 吴 慧 闻桂敏 高晓军 
  王秀琴 李 涛 侯忠宪 房国祥 王建军
  林 萍 
  塔河县:
  杨昌林 包忠海 于艳双 许丽英 王 娟 
  狄冬雪 邸凤军 隋梦云 于洪岩 安亚娜
  张新利 高鸣雁 王 丹 张海霞 王亚峰
  刘香华
  漠河县:
  张 平 佟磊 宁丽霞 刘雪梅 丁丽英 
  吕秀密 武淑清 张秀君 梁 飞 刘文权
  图强林业局:
  池春辉马 英 杜兰凤 陈永杰
  阿木尔林业局:
  呼丽茹 薛红茹 邱桂春
  韩家园林业局:
  谷彦华 齐 玲
  大杨树农工商子弟校:
  才丽梅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姜 艳 李翠玲 胡艺芬
  大兴安岭技工学校:
  郭玉兰 张秀玲 宋涛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王荣华 田颖 牟振华
  大兴安岭高级中学:
  马 艳 王丽敏 于庆君
  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
  姚凤荣 胡艳秋
  地直机关幼儿园:
  敖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