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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换届

基层组织换届



  社地委换届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为便于体现界别特色与改善结构相统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各基层组织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组织负责人,经济法律支社、医药卫生支社、文化教育支社、科技支社、农林支社5个支社重新整合调整,并通过支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换届,新当选支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5名。并经九三学社大兴安岭地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主委会议审议,批准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