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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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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地委决策事项督查落实。将地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根据“两会”确定重点督查事项172项,以《抓落实促发展工作动态》、《督办与反馈》等刊物形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督查报告,得到地委高度重视。开展和职能部门对接活动,到12个职能部门了解情况,研究推进工作。及时向省委通报本区发展动态和省委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全年向省报送专报15期,其中,《大兴安岭强化党委督查工作推进地区重点工作落实》和《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大兴安岭大力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2期专报在《黑龙江通讯》刊发。督查工作在全省党委系统年终考核中名列第二名,获全省党委系统督查工作标兵单位称号。信息工作坚持每天向省委办公厅信息处报送电传信息10条,每周报送社情动态信息5~8条,每月报送黑龙江信息1~2条。向省委办公厅信息处上报各类信息1651条,累计被采用信息340条,在全省13个地市中排第三名,获2011年度信息报送标兵单位称号。编发《重要信息摘编》32期。进一步明确事件、案件、事故、灾情疫情4类20条紧急信息的报送范围、标准及有关要求,与公安、信访、安监、防火、卫生等8个重点部门开展紧急信息对接工作,及时向地委主要领导上报韩家园林业局火情、抢购食用盐、退伍军人上访、住宅楼阳台砸塌等重要紧急信息10期,确保地委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