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采用在媒体开设专栏、设立廉政网页、组织中心组学习、讲廉政党课、举办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放法规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学习氛围。组织全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开展公开廉政承诺活动,并对照《廉政准则》开展自查自纠。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011年,全区有2个基层党组织被省委授予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名县处级干部分别被省委授予第五届全省廉洁从政十大标兵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同时,地委表彰21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1名先进个人,为全区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从政典型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