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地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发《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在国有企业、乡(镇)、村、机关、社区(街道)、学校、科研院所7个层面,选择12个单位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切实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推动党务公开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全区建立并推行“86 589”党务公开工作模式,组织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搞好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出台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意见收集反馈、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全区2364个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本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做法,6月,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