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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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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对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工率达不到要求的县区局责令限期整改。查处工程建设违纪违法案件2起,处分科级干部4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名。配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三号”专项行动和保护野生动物“金雕行动”,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滥砍盗伐违法犯罪行为和乱捕乱杀野生动物行为。会同地区工信委联合开展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成立诚信体系公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发《考评工作意见》,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人保局开展“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和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会同地区建设局开展为期十天的全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顺利通过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第五推进组对加格达奇区和塔河污水处理厂以及加格达奇区和塔河热电厂脱硫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季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呼玛嘎啦河火案进行调查,形成《关于呼玛嘎啦河火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开展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林冠下资源收售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协调处理多起信访举报问题。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开标审查(备案)表》。对一起公路建设违纪案件涉及的3名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