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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按照中央、省纪委要求,对全区19个派驻纪检组中的17个实现统一管理,即编制、职数、业务、人员全部由地纪委统一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创建学习型派驻机构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