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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重点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省、地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代省人大和地委进行专门检查,检查结果上报省和地委。地区人大工委参加地区、加格达奇区两级法院关于财产纠纷、土地纠纷等4起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共审查行署上报的规范性文件21件,行署做到上报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完成11名地区法职人员任免前的考察工作,并将考察了解情况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