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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结合国家和省新规划,编写《大兴安岭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讨论稿)。组织36家成员单位对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定量和定性指标进行反复论证与修改,确保新规划与省、地“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相衔接,体现规划的前瞻性。确保妇女儿童事业、新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将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