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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民族工作

综述



  2011年,全区民族工作牢固树立民族和谐理念,认真分析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依法行政,有利的维护了全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发展民族特色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立足于民族地区资源优势,结合全区发展战略,深入基层,指导民族乡、村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向。为民族经济发展累计争取资金1489万元。由地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鄂伦春民族乡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到呼玛县、塔河县鄂伦春族乡和俄罗斯族村对2009年度和2010年度省、地拨付到民族乡、村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指导呼玛、塔河制定《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迎庆方案》,初步确定20个迎庆项目。在全省建立首个乡科级少数民族人才信息数据库,入库少数民族干部301人。其中,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247人,副高职称11人。参加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暨首届少数民族民间工艺品展,举办“大岭赞歌”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品展。塔河县十八站民族乡中心学校和漠河县松苑社区获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