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
审判管理
健全完善规章管理制度,从工作纪律、经费管理、后勤保障到审判秩序,达到规范化管理。完善《合议庭审判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制定《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工作的意见》、《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受理申诉、再审案件41件。实行审限跟踪提示、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审限,完善绩效考评。基层法院参照中院《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法警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警察工作规则》,明确法警值勤、值庭职责,在全区建立民商事案件法警值庭,确保日常办案和重大敏感时期审判执行、立案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