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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



  全区公安机关围绕“保生态、促转型”主线,不断强化护林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金雕行动”、“兴安三号”、“亮剑行动”和打击破坏林下资源专项行动。2011年,查处森林案件165起,同比上升18.7%。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3人,同比上升23.8%。收缴木材1452.5立方米,同比上升37.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8.6万元,同比上升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