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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强化管理,严格执法,重点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加强“春运”、“两节两会”、“机动车涉牌涉证”、“百日会战”、“公安机关冬季攻防大会战”、“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全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顿”等20余次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科学部署警力,实行超常规勤务管理模式,做到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百日会战”活动,采取充实一线警力、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多警种联动等方法,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百日会战”为中心,结合“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长途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切实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坚持“突出人性化管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严密勤务管理制度,调整机关人员充实一线,集中警力对主要干线公路加强巡逻和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无证和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