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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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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区司法系统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动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果,全区办理各类公证事件1238件,其中,国内1162件,涉外76件。全区律师担当法律顾问36家,办理各类法律诉讼案件413件。全区调解矛盾纠纷2648件,调解成功率94%。全区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26人,其中,刑事116人,解教10人。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7件,其中,民事案件335件,刑事案件102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41人次。有441人得到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深入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完善公调、诉调衔接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漠河县和新林区基层司法所实现收编直管。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学理论、树理念,提素质、促发展建设目标,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行署审计局、塔河县司法局及司法行政系统2名同志分别获全省100个学法用法先进单位、100名学法用法优秀公务员称号。全区有5家单位和8名同志受到省委表彰,有2家单位和4名同志受到国家林业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