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施意见》,对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采取事先公示、民意调查、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多方面分析论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县区局设群众工作部(矛盾纠纷调访中心)12个,健全完善社区人民、司法、信访调解室145个(含村级),配备调访专(兼)职工作人员320名,调访信息员2863名,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07起,化解成功率99%,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12起。创新开展“大调解”表彰评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十佳调解组织”、“十佳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坚持执行地、县、乡(镇、街道、社区、林场)、村按季、月、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以及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时期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以“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进京非正常访百日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大接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非正常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年活动”为载体,搭建覆盖全区,上下贯通,载体互补,便利快捷的多元化、开放式民意诉求平台,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实现全国、全省“两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非正常访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