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管
物价监管
2011年,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攀升,通胀压力加大情况下,行署发改委不断优化市场价格环境。集中开展食品批发、酒类批发及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涉及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村医药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的86个单位进行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开展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查出违价金额20.63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3.65万元,收缴财政16.98万元;开展电信资费价格检查,将联通公司违规收取新开户SIM卡工本费6.35万元全部收缴财政;开展涉企、涉农专项检查,取消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副本收费和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项目;联合地区纠风办、减负办对全区33个重点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单位有关收费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实行缴费填写登记卡制度,遏制有关单位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大物价工作宣传力度,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物价12358”专栏,及时宣传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最新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稳定物价、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及减轻社会负担等方面所采取的价格调控措施;在百度网和新浪网建立12358贴吧、开通大兴安岭物价微博,利用互联网为全区居民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等价格服务。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咨询等55件,全部办结。
供 稿:李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