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推进
“以煤代木”工程
工程推进
2009年,行署煤管局牵头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巩固“以煤代木”工程2009~2013年工作规划》及五年巩固期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证措施,用以指导五年巩固期工作。2010年12月,国务院出台《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推广“以煤代木”项目,逐渐减少林区日常生活对木材的消耗”,实施“以煤代木”取得政策上支持。进入巩固期后,“以煤代木”工作纳入各县、区、林业局年终目标考核中,地区“以煤代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一年2次集中检查和平时暗访相结合方法,评定各县、区、林业局工作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