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树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5年)》编制 编制《特殊树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5年)》,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背景与意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目标,建设范围与总体布局,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方案确定大兴安岭地区将在“十二五”期间,通过新造林、现有林定向培育、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在全区开展市场急需、资源紧缺、材质好、商业利用价值高、市场需求旺盛、适宜人工培育的优质乡土用材树种的特殊树种资源培育(包括珍稀用材树种、特殊用大径材树种等),使全区的特殊树种资源增加20万亩,以达到缓解全国木材供需结构性矛盾、保护种质资源与生物多样性、优化人工林树种结构、提高碳汇贮量。通过项目示范,探索特殊树种培育的发展模式。根据基地建设的原则和标准,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区域内确定5个林业局6个林场为本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布局确定的五个林业局范围内,选择林地资源比较多、立地条件相对较好、交通比较便利、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力量较强的国有大型林场作为示范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投资为中央投入70%、地方配套30%。“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投资1.24亿元,中央投入0.87亿元,地方配套0.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