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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人员编制

清理人员编制



  按照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清理人员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办文〔2011〕26号)要求,地区编办重点对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用、短期借用、离退休后返聘、工作单位与本人现所在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开展清理,历时2个半月,全区清理借用人员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