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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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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69件,案件结案率98.6%,比省标准高2.6个百分点,立案涉及劳动者73人,涉案金额总计222万元。调解率(包括案内调解和案外调解)64.2%,比省标准高4.2个百分点。呼玛、塔河、漠河三县均成立劳动仲裁院,西林吉和韩家园林业局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9个乡镇、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加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