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
社会保险稽核
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程序规范,使事前稽核、事中稽核和事后稽核贯穿于养老保险业务始终,强化核查手段,稽核文书格式统一、记录准确、手续齐全、归档及时。2011年,大兴安岭地区书面稽核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 676人,稽核率100%;实地稽核参保人数51 836人,稽核率84%,超省计划64个百分点。大兴安岭地区享受待遇总人数83 072人,稽核80 542人,稽核率97%。通过稽核查出冒领、骗取养老保险待遇624人,冒领金额149万元,全部追回,到账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