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创新
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二期天保方案要求,按照地委工作部署,研究形成全区林业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写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起草《关于大兴安岭林业系统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指导意见》初稿,待行署、林管局研究。推进林业局参控股企业改革,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剥离森工企业兴办的能够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木材加工等第二产业”要求和地委、行署、林管局工作部署,对林业局所属国有及国有参控股企业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大兴安岭林业系统剥离木材加工等第二产业指导意见》初稿,待行署、林管局研究。推进直属企业改革,对未改制的商贸总公司存在的困难及下步改革设想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商贸总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上报行署、林管局;研究电力工业局改制问题,提出建议。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贯彻省政府《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牵头制定《大兴安岭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黑政办发〔2011〕3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相关部门。
供 稿:沙志钊 陈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