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兴安”建设
“诚信兴安”建设
健全诚信建设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区、林业局、地林直部门成立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诚信兴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将“诚信兴安”建设纳入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开展地级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工信委等9家涉企部门联合评审,黑龙江省兴安矿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被评为全区2011年度“诚信示范企业”。开展全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印发《2011年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饮料和酒类确定为全区食品诚信重点推进行业。制定并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诚信建设方案》,启动全区公务员诚信档案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