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
动物防疫
各县、区、林业局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原则,完成春秋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保障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全年免疫禽126.32万羽、牛4.45万头、羊22.14万只、生猪12.15万头,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行署与各县区政府、地区畜牧局与各动物防疫工作部门分别签订2011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状,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2011年畜牧工作考核目标中。建立地、县(区、林业局)乡、村4级疫情报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早发现、快反应、防扩散、严处理”原则,确保疫情报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