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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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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渔期,全区以县、区为单位对黑龙江、嫩江、呼玛河等重要水域进行渔政执法检查,全区出动执法检查车船80多次,出检人员320多人次,查获违反禁渔期规定捕鱼人员30多人,收缴各类网具及其他附属用具600余件,渔获物200多公斤,对违规人员进行法律和法规知识教育。各地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对全区水产品市场进行检查和规范,对出售违反禁渔期规定水产品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