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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边境管理督察工作

配合边境管理督察工作



  10月上旬,俄阿穆尔州边防局副局长鲍里索夫致信省军区,通报近期中方公民违反边境秩序问题,对部分管段边境管理工作表示担忧。省军区、省边防委办公室做出指示,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出现更严重问题。大兴安岭军分区、地区边防委立即做出回应,责成地区边防委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督察工作组一行5人,10月19日,奔赴边境一线,开展为期一周检查和督察工作,局渔政工作负责人作为督察组成员参加督察工作,对呼玛、塔河、漠河三个边境县五个沿江乡镇、一线连队、边防派出所的边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和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俄方反应的问题进行具体调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年边境发生越境事件7起,有5起是越界捕鱼,其中,呼玛县1起2人(非合法渔民),塔河县2起3人(一起合法渔民、一起非合法渔民),漠河县2起4人(一起合法渔民、一起非合法渔民),9人均为俄方抓获,5人被判刑,4人正在审理中。督察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调查了解到的边境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处理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地区边防委和地委、行署、林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