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法律法规宣传

水 务

法律法规宣传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为水利发展作出全新部署,全区水务系统落实中央和省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主抓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水利项目投资争取、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取得成绩,全区水利投资3.1亿元,是2010年5.4倍,为历年之最。2009~2011年,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建设地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1处,县级防汛抗旱指挥分中心4处,江河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点11处。呼玛县、加格达奇区、漠河县完成2010年农村饮水工程结转建设任务,建成饮水工程8处,1588人饮上自来水。进行饮水投资争取工作,完成2011年饮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工作,2011年下半年争取到饮水工程投资1522万元。在松岭区小杨气镇及壮志林场、新林区新林镇及塔源镇、呼中区呼中镇及碧水镇等地设立永久性界碑6块,以确立三区饮用水水源地标志。完成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收费164.17万元。利用第十九届“世界水日”暨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日,地、县两级水务部门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宣传覆盖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