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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新林区新农村建设

综述



  2011年,以“生态型花园式”中心村建设为重点,结合全省新农村建设星级村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整村推进工作,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典型创建,带动全区新农村建设。结合全省新农村建设星级村评定工作,实施“生态型花园式”中心村建设,全年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18 773.71万元,其中,呼玛县5633.17万元、塔河县5920.2万元、漠河县2882.5万元、加格达奇区4337.84万元。中心村建设完成新建住房1754户、新建农民集资楼10 000平方米;维修旧房1191户;硬化道路3.8公里;新建排水边沟(含硬质)2000米、整治边沟15 200米;新建围栏6700米、维修围栏2690米;植树2.82万株;安装路灯106盏;新修广场10 110平方米。中心村建成标准均不低于省级三星级村标准,个别村屯达到四、五星级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学生免补政策,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超过98%;全面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