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试点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呼玛县提供)
年初,按地区“两会”精神,把“生态型花园式”中心村建设作为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结合省级试点村(星级村评定)建设,确定15个村实施“生态型花园式”中心村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住房、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下批省级星级村评定奠定基础。截至年末,全区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8 773.71万元,其中,呼玛县5633.17万元、塔河县5920.2万元、漠河县2882.5万元、加格达奇区4337.84万元。完成新建住房1754户、新建农民集资楼10 000平方米;维修旧房1191户;硬化道路3.8公里;新建排水边沟(含硬质)2000米、整治排水边沟15 200米;新建围栏6700米、维修围栏2690米;植树2.82万株;安装路灯106盏;新修广场10 110平方米。中心村建成标准均不低于省级三星级村标准,个别村屯达到四、五星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