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防控
案件防控
强化操作风险检查工作,采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按照调整后的14个关键风险点,对柜员岗位、营业网点、金库管理、业务部门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100%。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揭示和落实。开展“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制定《大兴安岭分行“八大突出案件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下发《任务分解表》,将8项内容30个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以召开案件查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跟踪推进各项治理措施,强化指导与监督检查,排查当前突出的案件风险,实施全面系统整改。推进落实案防责任制,层层签订《案件防控工作责任状》55份,逐级分解落实案防任务和措施,通过补充完善案防工作考评机制,促进案防责任制落实。深化案防制度建设,制发《大兴安岭分行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解落实方案》,细化7个方面21项内容案件防控工作具体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开展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结合实际开展风险排查、内控制度执行力突查、检查评估等工作,签订《落实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13条”意见承诺书》7份,促进内控和案防制度落实。各业务部门定期召开多条线参加的案件查防工作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风险分析例会、营运稽核风险分析会,共同探讨防控措施和问题解决办法,共享防控信息与检查成果。抓好“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近亲属回避”四项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