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按照省审计厅部署,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成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及局机关联络指导组、计算机技术保障组、业务审理组、综合动态组、廉政监督组,围绕“摸清情况,分清责任,揭示风险,提出建议”总体要求,以“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为原则,开展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于2月份开始,历时两个月,完成对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政府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7年~2010年等8个年度政府性债务情况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