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企业内审
林业企业内审
2011年,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开展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林业局及驻林业局资源监督办天保资金审计,查出挤占天保专项资金34.2万元,其他违规资金21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营育林基金审计等审计(调查)项目84个。通过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4 520.7万元,审计核减工程支出1184.06万元,查出超计划投资2754.22万元。协助国家林业局完成两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员参加省内审协会在省气象系统“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参与完成地纪委专案组对林田公司、地区电力工业局、供热公司专项工作。审计部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获“黑龙江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国家林业局审计中心内审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地林直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加强对天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完成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各林业局及驻林业局资源监督办天保资金审计,检查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审核2010年度天保资金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及与天保资金收支相关的其他资料,检查管护内业资料,对用天保资金购置的资产进行盘点。查出挤占天保专项资金34.2万元,其他违规资金213万元。
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真实性,加强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审计投资总额672 321.08万元,审减工程支出1184.06万元,查出超计划投资2754.22万元,资金缺口84 964.75万元,揭示出部分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超计划投资、串项购置设备、工程进度滞后、企业匹配资金不能全额及时到位等问题,提出32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完成全区棚户区审计调查项目,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缺口情况、工程结算情况、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审计意见把惠民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完成21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存在违纪违规资金31 751万元,提出加强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39条。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向地纪委提供进一步调查的线索2起,有2人受到相应行政处分。审计中,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
对漠河县、塔河县、呼中区、松岭区、新林区、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9个县区局和加格达奇林业局、古莲河煤矿、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地区电力工业局、岭南农业管委会5个直属企业的2010年度经济目标和经营目标进行审计认证,查出利润不实245.7万元,其他违规资金2484.8万元。揭示出个别单位存在执行财经法规不够严格,少计当期收入、虚列利润、虚增成本、少列费用、少提折旧等问题,反映出企业在完成境外采伐、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
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十个林业局森林经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查出挪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1005.5万元,挪用育林基金54.3万元,其他违规资金25.5万元,揭示出个别林业局存在费用挤占成本、不按计划使用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问题。通过中幼林抚育作业质量抽检,发现个别林业局存在“干不到边、干不到沿,中间夹馅”的质量问题。通过财务账面和营林现地核查相结合,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营林生产是否符合营林设计质量要求,提高企业对育林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视程度。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成对地区实验中学、高级中学、育才中学、体校、体育馆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总金额37 505.3万元,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998.6万元,发现并纠正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对全区13户重点林产工业项目资产和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指出个别林产工业企业存在投资比例不准确,收益分配不规范,产品不合格、不达产、不达效,效益较低等方面问题,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十条规范和推动林产工业快速发展建议。完成林都商贸城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提出企业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人员业务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在严格审计程序上,加强审前调查;审计通知书附承诺书,实行双向承诺,分清相关责任;提出时限要求,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做到审前准备充分,审计过程合法有序、查证问题准确真实、审计结果客观公正。通过领导带学、同志帮学、专家讲学等形式开展专业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卷面审理、跟踪审理、执法检查、审计过错追究等方式,加强审计复核工作,把好审计质量关。
全面推行工作量化与质量考核并行的双轨制考核办法。制订《审计人员业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从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审计绩效、信息与调研和作风建设五个方面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采用记分法,依据各岗位不同工作性质及责任状况,确定各岗位质量考核与量化标准,体现“注重实绩、突出重点、简化内容、便于操作”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对每个工作人员工作评价、公务员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工作激励奖金的重要依据。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规范领导行为和决策程序。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实施承诺示廉、检查督廉、个人述廉、组织考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审计期间,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调查回访审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供 稿:马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