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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地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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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坚持“巩固、扩展、提高”工作方针,按照“建机制,强措施,夯基础,抓规范,促增长”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25.1%,增收2.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突破4亿元大关,完成4.57亿元,同比增长49%,增收1.5亿元,提前100天完成行署税收计划,增幅位居全省第二,税收总量、增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社保费等规费收入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15.4%,增收1.2亿元。强化征管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全面应用税收管理软件,突出抓好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协同管理。加大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力度,摸清底数,抓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提高征管质量。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娱乐业、洗浴业、营运车辆税收和土地增值税等“六业一税”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61.3%,增收1亿元。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房产税等“五个税种”完成1亿元,同比增长34.5%,增收0.3亿元。制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纳税服务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完善《扶持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七项制度》。地区地税局获“支持民营企业先进单位”称号,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基层单位”评议活动中获“最佳单位”称号。全区地税系统全部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