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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预收款票据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启用预收款票据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全面启用预收款票据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加大宣传,在《大兴安岭日报》发布公告1期,在大兴安岭电视台播放为期1周的相关规定,印制《温馨提示》300张,张贴在各县(区)办税服务厅和售楼处,增强纳税人用票和购房人索票意识。全区开具预收款专用票据1758份,金额15 851万元;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1356份,金额10 0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