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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物价监督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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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同意恢复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物价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批复》(大组干〔2011〕89号),正式恢复物价监督管理局党组,党组书记1职,由局长杨守彬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