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处理
生产事故处理
对4起生产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原则依法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和结案。4月18日,大兴安岭昊丰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保温苯板生产作业时,发生一起窒息事故,死亡1人;4月20日,牡丹江市穆棱市头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加格达奇兴安家园小区一标段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5月3日,十八站林业局中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自来水检查井检修作业时,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2人;7月11日,黑龙江筑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呼阿公路A14标段施工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