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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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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行署召开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行署副专员包国荣代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与各县(区)局、直属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38个单位签订《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兑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12月末,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行署安监局对38家签状单位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定出呼中区、塔河县、呼玛县、新林区、松岭区、加格达奇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大兴安岭电业局、中石油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天利燃气有限公司、行署安监局、行署公安局、行署公安交警支队、行署煤管局、行署教育局、行署工信委、行署营林局、行署卫生局、行署粮食局、地区消防支队、地区质监局、地区国土资源局、林产工业处25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古莲河煤矿、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地区电力工业局、行署交通局、行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署农委、行署水务局、行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署旅游局、行署农机局12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单位;十八站林业局为2011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未达标单位。
                                  供 稿:李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