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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在全区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该项工作由地区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地区规划院承担编制工作,年底,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过专家和成员单位审查通过评审,上报国家林业局。